痛苦和痕迹才罢休。
皇子们的靴子软而精致,下人们的鞋子就灰扑扑脏兮兮的,很是普通,但他们都能过来踩他一脚。
一个得不到父亲喜爱的孩子,还不如一个能狐假虎威的奴才。
他以为这种画面这辈子不会再见了。然而,在方彦面前,他又一次仔仔细细地瞧见了一双靴子的靴面。
不会踢他,不会踩他,但如果他想看清方彦的脸,就要拼尽全力地仰视他。
视野中的人走了出去。
方彦去倒了一盆温热的水,蹲下,拿着块布巾,浸湿了,非常粗鲁地擦他的脸,头发,把一切黏着的血擦干净,用手指嫌弃似的挑开他头发的打结。
直到陈清煜的脸恢复那种凄惨的白。
头发湿漉漉,脸白森森,就像志怪故事里的一个幽魂现形了。如果能在夜晚看见他的眼睛,估计会认为那是一团幽绿的鬼火。
但陈清煜一直紧闭双眼。
方彦仔细端详他的脸。
这样认真的看一张男人的脸,好像是从来没发生过的事。
但陈清煜的脸确实和中原人很不相同,他的眼窝眉骨鼻梁,一张脸上最动人的地方,长得全部是异域的标准模样。
怪不得陈渡一见他就疯了。皇宫里有这样一张外族的脸,对陈渡这种苛求血脉的人来说,比粥里混进一颗老鼠屎还恶心。
方彦说:“你跟我有什么区别,陈清煜,你只不过穿进一身皇子的衣服里,脱了衣服你甚至还比不过我。”
陈清煜咧嘴笑起来,他牙缝里也充满了血,是非常浅的粉色,而齿面是釉色的白:“但这身衣服你一辈子也穿不到。”
方彦磨一下牙,想打他脸的手停住了。
他不想跟陈清煜打嘴仗,显得太像不成熟的幼稚小孩。但见着他额头的伤,本来要打的动作也只能中断,转头拿了祛疤的伤药来,挖了一大坨覆盖在他额头眼角流血的位置。
他绝不能让陈清煜伤着脸去见陈嘉沐。那些伤疤除了能帮助他得到更多的偏爱与怜惜之外毫无用处。
陈清煜的脸被冰凉的药膏覆盖住。他的鼻腔里除了血的腥味外,终于多了另一种味道,是药的苦涩气味。
他说:“你总不会是想让我好起
来吧?”
方彦说:“你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陈清煜就有点没话说。
他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感,犹豫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