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可能是因为性格比较投契,两人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郝鹏还曾邀请他去家里玩,两人甚至一起偷看了郝鹏爸爸藏起来的《论语》。
要知道,这时候收藏这类书籍是不被允许的,若是被发现,可是要被拉去批判的。
那时,他们读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郝鹏说,应该是“好朋自远方来,才不亦乐乎”。
两人顿时哈哈大笑。
初中毕业后,郝鹏家搬到了省城,两人便通过书信保持联系。
王思明从口袋里掏出那支英雄牌钢笔,轻轻抚摸了几下,嘴角轻轻扬起。
其实,自从穿到这里,王思明时常感到彷徨,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个骗子。
他继承了这具身体,可他并不是原来的王思明,却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家人的疼爱和朋友的关爱。
然而,他似乎也继承了那些情感,不然,为何看到娘就感到安心,看到郝鹏的来信会如此激动呢?
王思明感慨片刻,便不再去想。他本就不是多愁善感之人。
既来之,则安之。一切顺其自然吧。
王思明拿着信回到屋里,在外屋地的箱子里翻找着自己上学时的书本和笔记。
他打算给郝鹏回信,可他不知道原主的笔迹呀,万一笔迹不同,可就麻烦了。
王思明找到笔记本打开,令他惊讶的是,那些笔迹竟与他的一模一样,甚至连写某个字的小习惯都相同。
那就没问题了!王思明把郝鹏以前写给他的信整理好,偷偷放进了空间。
“吃饭了!三儿,快来端饭!”张翠花站在灶台边,对着角落里翻箱子的王思明喊道。
“好嘞!娘,我这就来!”王思明连忙应道,然后端起猪肉炖粉条走进了里屋。
王二民老早就把小炕桌给支好了,一看到猪肉炖粉条上桌,便忍不住想伸手抓一块肉尝尝。
张翠花刚好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