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杰森从牛皮纸袋中抽出哥谭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积攒已久的压力化作了一声畅快的咆哮。
这个大男孩对哥谭,准确的说是对下区有着独特的感情。
或爱或恨,或兼而有之。
当罗马人入驻下区,颁布了堪称“比抢劫更离谱”的收租条款时,是杰森打响了反抗的第一枪。
套上红头罩贴着暗巷墙根,瞅准落单的罗马人就是一闷棍,再扒了这些人模狗样家伙的一身皮囊,赤条条地扔在大街上。
他用行动告诉下区人帮派并非不可战胜。受到感召的人们自发从柜子中取出红头罩,抖去尘土。
杰森仅凭一己之力聚拢了一盘散沙的红头罩帮。
火星溅在了无人瞩目的阴暗角落,顷刻间化为滔天的怒焰。或许他不知道,他此刻迈出的每一步都踩上了“那个男人”曾留下的脚印。
可当下区人成功阻挡了罗马人挺进的步伐后,杰森却扯下了头罩。
即便为下区做了这么多,他依旧会发了疯地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逃跑计划在母亲离去时就已敲定,男孩靠着偷来的钱购买了高校的全部课程书籍,它们占满了整整一面墙的书柜子。
他将它们当成一柄毛刷,企图将背后沾染着的,充斥着腐臭气息的下区淤泥撕扯下来,这样他就能永远离开这片腌臜之地。
这注定不是一条平坦的路,弗兰克、威廉、卡尔,那些曾与他混迹街头的朋友对此鄙夷至极。有时候抗议是向窗户掷来空易拉罐,有时则是吐在那张茫然无措的脸上的唾沫。
在贫富差距极大的哥谭,将上下层居民隔绝的是犹如原罪般无法洗涤的仇恨。
在众人眼中红头罩是英雄,杰森托德却是一個抛弃了下区文化与荣耀的背叛者。
即便他们眼中的文化就是可笑的吸粉。
至于荣耀更是bullshit——在抢劫过程中被子弹击穿脑壳,如果这颗子弹来自警察的配枪那就更棒了。获此殊荣的同伴会被带回下区,福伦迪亚大教堂的空地前举行的神圣仪式将焚烧他们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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