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喜欢孩子。
“您既然这么了解侯爵大人,那您应该也能猜到,您离家出走之后,侯爵大人的反应吧?”安德森说。
“他什么反应跟我没关系。”
“我——”安德森话锋一转,眼中的凶狠转瞬即逝,“我只是想来看看您过得如何。您最近过得怎么样?下城区的生活还习惯吗?”
“凑合。”妮卡不明白,为什么安德森忽然跟她说起来这些,“如果没有最近的事情,我能坚持下去,也能过上挺不错的日子。尽管会辛苦一点。”
妮卡往后退了退,像只老母鸡一样护住身后的二人。
她已经维持这动作有一阵子了,她知道自己家骑士的德行,简直就是最标准的骑士。
当然,不是文学作品中伟大光辉的形象——勇敢、忠诚、无畏、坚贞,最后为了伟大事业光荣牺牲——更不可能与《罗兰之歌》中查理曼的骑士相比。这种故事,骑士作为理想的战士被加以塑造,仅是实况本色的反面镜像呈现。
真正的骑士就是强盗本色,他们没有忠诚,随意背叛;没有仁慈,烧杀抢掠;没有追求,只爱打仗。
不过,用此评判自己家族的禁卫军其实有些不妥当,因为这毕竟是大家族的骑士,忠诚还是有的。
比如,忠于现任佐默侯爵的安德森,绝对不会让佐默家的小公主莫妮卡·佐默出意外。
“安德森叔叔,再怎么说,我都是父亲的女儿。即便我离家出走了,他最多只是训斥我几句。”
妮卡着重强调着身份,希望安德森别对身后的二人下手。并且,她做出了一个决定,如果安德森要下手,自己一定会用生命做威胁。
她一定要让身后的二人全身而退,如果不是自己想要了解雅各布的事情,他们早早就回到家里睡觉去了,根本不会在墙花酒馆的废墟之上闲聊。
说起来,她认为用“闯入别人的生命”来形容自己的行为确实恰如其分。
“退一万步讲,未来,我的父亲还需要我去联姻给佐默家族争取利益,因此我绝对不能死,但是您就不一样了,今天您带队让这么多骑士都死了,以我父亲的性格,即便您从小就是他的贴身骑士,他恐怕也不会给您好果子吃吧?”
“小姐,您这么威胁我就没意思了。我是真心在关心您。毕竟我是看着您长大的。就连您的脚是多大码数我都知道。”
安德森低着头看着妮卡的靴子尖,他很意外,小姐居然能穿这种劣质货。
“我不可能放任您的小男朋友就这么走了,而且,您的品味不光差劲,怎么还能找个带孩子的呢?如果我把他们放走了,等到您出嫁的那天,难免会有流言,就像我之前跟您说的,等您结婚后,生了孩子,您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偏要在这时候弄出这码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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