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也或是那种细水长流,温情脉脉的,如同亲人一般的爱情。
这便是戈馥认同的爱情。
太过浓烈的爱情,往往是没有好下场的。
这是局限于她过往的经历得出的结论。
曾经无数次,饿得胃部泛酸翻腾,在床上辗转反侧,迟迟都睡不着的时候,她心里便会生出恨来。
很奇怪的是,她最恨的不是那些想要逼迫她放弃画画的亲戚,而是那个给她留下千万遗产的亲生父亲。
如何不恨?
亲戚虐待她是为了财,可亲生父亲留下的遗言……与其说是为了她,还不如说是留住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戈馥虽然跟她宛如异姓陌路,但那女人在那一片也是名人了,她是什么样的人,她很清楚。
自私自利、虚荣拜金,足以形容她。
她后来跟着富商走了,最初因为美貌,所以日子过得好,也没想过回来找自己这个被她抛弃的女儿。
但是后来,她色衰爱弛,就跟当初三了别人一样被别人三了。为了挽回自己的丈夫,讨好自己的继子,她曾回来找过来。
那时候戈馥还没有成名,不过豆蔻年龄,美貌初初显露。
当时为了摆脱那个生母的纠缠,她很是费了一番功夫。
她没养过她一天,都会打那种主意,可想而知,自己若是由她抚养长大,最后会是什么下场。
戈馥不信亲生父亲不知道那女人是个什么东西,但即便如此,他依旧在想着法地将她留下来,将她交给了她。
或许是觉得母女天性?或许是觉得她成为母亲后会变好?
戈馥不得而知,她只知道,爱得像生父那样抛家舍业,不顾一切,那已经不叫爱了。
那是舔狗。
而舔狗,是让人恶心的。
深爱,也是会让人恶心的。
她既怕遇到这样的深爱,也怕自己陷入那样的深爱,面目全非。
所以,当年洛尧森的欺骗和算计固然让她铭心镂骨,但当时,她更在意的其实是……这个人的爱,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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