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从睡梦中醒来的程旭远就觉得脑袋有点懵。
看来,一天喝了两顿酒,有点后遗症啊!
昨天晚上去孟德志家的时候,本来是不想喝酒的,可是和老孟聊着聊着,不知道怎么就喝了。
一定是孟德志的原因,要不然的话,自己怎么可能在晚饭之后,又接着喝酒呢?
揉了揉脑袋,程旭远就披上了自己的袄。
拔下来煤球炉的塞子,在铁皮壶里添了一些水,程旭远就朝着厕所的方向走去。
重新蹲在四面都用墙围住的厕所中,程旭远心中一阵感慨。
这里虽然和前世相比简陋很多,但是和老家用土坯和茅草围住的厕所相比,还是强很多的。
就在程旭远收拾存货的时候,就听有人道:“老齐,你拿我那本历史杂志咋还没有给我还回来啊,还没看完哪?”
“我已经看完了,我媳妇正在看。”
“她才看了一半,昨天晚上还说要推荐给我老丈人看看。”
“说实话,《明朝那些事儿》写的是真好,可惜就发了四万字,哎,新的内容就要等下一期了。”
“按照这个速度,今年一整个夏天也连载不完哪!”
老齐刚刚说完,那催他还书的人道:“老齐,让你媳妇赶紧看,我给你说,老付都给我借了四五遍了。”
“几乎回回见到我,都问我借书,挺烦的。”
两个人说话间,就离开了厕所。
程旭远听着两个人的讨论,轻轻的笑了笑,老齐是谁他不知道,但是这位兄弟真是太小看《明朝那些事儿》了。
半年才能连载多少啊!
按照一个月四万字的速度,怎么也要三四年才能连载完好不好。
身心舒坦之后,程旭远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个时候水也烧好了,用茶缸在铁皮桶里舀了半缸子凉水,又添了半缸子热水之后,程旭远就拿着牙刷来到了走廊上刷牙。
一通行云流水的操作之后,将漱口的水用一个漂亮的弧线抛到楼下的坛,然后用热毛巾敷了敷脸,程旭远这才完成了今天的洗漱。
一杯热茶、一支笔,工作正式开始。
他心里虽然还有其他打算,但是《渴望》还没有完全写完,所以早晨依旧写《渴望》。
虽然房间里的煤球炉子在燃烧,但是程旭远写字的速度依旧不快。
每每这个时候,他就无比怀念自己那老旧的电脑,如果有它,自己咔咔嚓嚓的码字该多痛快啊!
一个小时的功夫,写了四页多稿纸的程旭远就觉得手腕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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