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三天,程旭远都是在应酬中度过!
中午喝酒,晚上喝酒!
以至于这三天里,他什么东西都没有写,整个人更是处于一种晕晕沉沉的感觉之中。
“小叔,我今天无论如何得回去了。”早晨喝着李秀娥熬的玉米大渣粥,程旭远郑重的说道。
这玉米大渣粥虽然看着一般,但是喝醉了,早晨起来喝一碗却是非常的养胃。
程家栋此时也有点蓬头垢面,他虽然是久经考验的酒场老将,但是这些天一场接一场的转战,也让他有点吃不消了。
三天差不多六顿,他也受不了!
可是,这些请客的人,都是让他仰望的人。
人家对他客气,当然是看在他是著名青年作家程旭远小叔的面子上。
所以在喝酒的时候,他喝的比程旭远还要多。
毕竟以后,他还要在这县城混下去。
而且这些请客的,都是难得的人脉资源。
一听说程旭远要回老家,程家栋嘿嘿一笑道:“旭远,我觉得,你回去了也安生不了。”
“咱们公社的老刘,已经给我打过好几次电话了,打听你到底哪天回家。”
“嘿嘿,听他的意思,好像要好好的和你喝几杯。”
程旭远一听就知道小叔说的是公社里的负责人。
一时间,越发觉得自己无处遁形,真是让人头疼。
他这次回老家,什么都想到了,唯独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如此的受欢迎。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程旭远一挥手道:“大不了我就把自己这一百来斤交代了!”
李秀娥听程旭远说得好笑,不由得笑了起来。
对于程旭远在自己家里住了三天这件事,李秀娥不但不烦,心里还非常受用。
实际上,按照程旭远现在受到的厚待,他早就应该搬到县里的招待所去住了。
只不过程旭远觉得招待所不方便,所以才一直住在他家,和程旭东兄弟挤在一间房子里。
这几天,程旭远的到来,给李秀娥带来了之前从来没有过的光彩。
不论是雪红姐等一众邻居,还是单位的同事,都羡慕地说,她有一门好亲戚。
而且,实惠的是,程家栋和程旭远的四处赴宴,已经给程家栋带来了不可言喻的好处,甚至有人断言,用不了多长时间,程家栋的事业,肯定能更上一层楼。
“旭远,以后伱出去喝酒,完全可以圆滑一点儿,年轻人,不能刚性有余,灵活不足。”
“你是大作家,大家也不会硬逼着你喝。”
“能少喝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