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人是夏天招进来的,试用期就开始疯狂加班,历时4个月,从夏到冬,APP成功上线。
一群试用期员工在几个老兵带领下东拼西凑上线的产品,最终结果也显而易见,公司融资失败。
趁着这些新人还在试用期,老板命令人事大开杀戒,公司移动开发十不存一。
因为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些人再不开就进保了。
在旁人看来,这些人都是大厂老兵,怎么放着更有前景更稳定的大厂不待着,反而走回头路,怎么会犯这种错误。
要知道当时可没有职言,脉脉也还没出来,面对2~3倍高薪的诱惑,在原公司想要涨到这等级薪酬那是他领导的待遇,除了努力还得看机遇,跳个槽,干一年等于在这里干两到三年。
而且试用期这6个月不是按照薪酬的80%发,而是百分百不打折扣的发,如果是你,你签不签。
对于公司老板而言,你签不签无所谓,你不签,有的是人签。
半个月,仅仅半个月,ios和安卓各30名移动开发就满编了.到了现在到了卸磨杀驴的时候,将近60名员工,大部分人是默默承受的,也有抗议的声音响起。
人事经理把大家都叫到一间大会议室,慢条斯理地擦着眼镜,语气轻柔地仿佛在跟大家交心,
“今天下班前签字的,除了工资截止到今天外,还能领到5000元的离职补偿金,过时不候!你们聚在这里也没用,可能你们有人想着凭着一股热血想要劳动仲裁,年轻人嘛,理解,我见的多了。
前方有一条分叉路,泾渭分明,一条,拿钱走人,你好我好大家好,还能多一笔不菲的何乐而不为。
另一条,收集证据,申诉,耽误找新的工作,去为了那不知何时才能宣判的劳动仲裁,即便最终你们打赢了,公司申请上诉,拖也能拖个一两年。
孰轻孰重,大家都是成年人掂量掂量投入产出比。”
说到这,那个经理叹了口气,“我也是过来人,程序员的青春是很宝贵的,你们还年轻,赶紧找一家新工作更要紧,不值得浪费在这些鸡毛蒜皮事情上旁边人事同学就有快速离职通道,现在办还不用排队.”
第二天,离职率98.34%。
至于那1.66%是一名勇士,历时两年多终于赢得了官司,并成功执行。
拿到属于自己合理合法应得的那笔补偿,资本家低头认罚。
当时的他意气风发念头通达,感觉自己就是打工群体的英雄和典范,甚至能给其他受到无良资本家压迫打工人起到表率作用。
后来现实教做人,由于这种“光辉”历史,没有公司敢要这样的“刺头”员工,他感觉自己好像被列入了IT企业黑名单。
最终只能被迫转行,成为了一名普及劳动法的主播,随着时间发展,流量竟然越来越多,起码养活一家老小不成问题。
至于陈默为什么这么清楚这些细节,他只能说他有个前同事酒后跟他讲的这个故事当时陈默只是问了句,如果让他重新选择,还会选择这条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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