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在朝会结束之后,朱元璋并没有立刻开始批阅奏章。
他在临近中午时,将永平侯谢成、魏国公徐达、颍川侯傅友德、都督佥事蓝玉,以及几位在应天的皇子都召集到了坤宁宫。
“咱曾经对几个儿子说过,坤宁宫就是家。
今天也没有什么外人,你们也不要太过拘束。”
说话间已经被任命为从三品光禄寺卿的徐兴祖和井泉,亲自端着热气腾腾的精美菜肴,领着一群花枝招展的宫女走了进来。
“胡椒醋鲜虾,烧鹅,蒜醋白血汤。
蒸鲜鱼,三鲜汤,菉豆棋子面。
椒末羊肉、香米饭、蒜酪……一共二十四道午膳,请陛下和各位贵人品鉴。”
在听到午膳里面有“烧鹅”时,徐达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阴晴不定。
“陛下,您的心思老臣明白,这是几位国公让老臣代为转交的。”
等徐兴祖和井泉两人转身离开之后,徐达迅速从衣袖里面拿出一沓地契,转头递给了坐在不远处的朱元璋。
“如果你要参与那个协议储蓄的话,找个时间直接把银子或宝钞拿过来就行了。
这些地契……你们几个该不会是打算,从大明钱庄贷款经商吧?”
明朝时期官商合作现象较为普遍,主要涉及到经济和政治方面的一些利益交换。
在经济方面官员和商人可以共同投资,一些需要官方许可和保护才能进行的商业活动。
官员可以通过与商人的合作,获得经济上的回报。
此外官员和商人还可以相互提供贷款或担保,以帮助彼此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利益。
然而这并不包括朱元璋统治的洪武年间,此时的相关法律规定:官员不得自营商业,不得参与商事活动。
同时官员也禁止与商人建立合伙关系,或担任商事纠纷的裁判。
徐达既不能回答自己要贷款经商,又要给朱棡这个大明钱庄的创始人,提供合理的贷款申请理由。
正当他陷入两难境地时,朱棡笑着开口说道:“爹,徐叔叔和几位国公肯定是想用这笔贷款,参与大明钱庄的后续投资项目啊!”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