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壮硕的男人问道:“怎么样?”
五人小队里的瘦高个摇头:“不答应。”
壮硕男笑呵呵道:“想也知道不会答应,苏志还非要先去谈谈,有意思?”
五人小队里的领头,也就是苏志接话道:“总得给人一个机会。”
壮硕男“哈”了一声:“你就是这么虚伪,明明手段最狠的就是你,还每次要先和人谈谈,好像这样你就真成好人了。”
其他玩家明显已经习惯了两人的争吵,都各干各的。
苏志:“行吧,动手吧,她天黑前就会回来了,东西都准备好了?”
壮硕男:“嗯,放心,保证她死不了,但被官方的人发现了怎么办?”
苏志斯文地笑了下:“发现了又怎么样,还会为了一个废人要我们十几个玩家的命?”
壮硕男嘿嘿笑了下:“能不能先把她的腿留着,我先玩玩你们再砍掉?我还没玩过女明星呢。”
苏志:“可以。”
“老大老大!我也要!”
“我也要!”
苏志好脾气地道:“好,都可以,玩够了再砍。”
虞寻歌心情平静地趴在墙壁上,她已经推测出这些人想怎么做了,无非就是砍掉自己的腿,然后治好自己,以后自己就只能像一条狗一样被他们带在身边,充当一个吉祥物。
不,说不定连手都不会给自己留,毕竟有手就意味着能放技能。
虞寻歌平心静气,她先是飞速爬出洞穴,将身上的装备都给脱了,生命值上限掉到了250,而后又吃了个暴击三倍后每分钟能恢复600血量的高级料理,然后再次变成蜘蛛飞速地爬了回去,爬到几人头顶的岩壁上,好在这洞穴不高,这些人站起来时就进入了她的技能范围内。
——【我要这个这个和这个】!
虞寻歌跟犯了咖啡瘾的人终于喝到咖啡一样,还是这个技能用着最舒服啊!
哪怕重复偷窃时需要耗费20%的血量,可那也才50点血,在每秒恢复10点血量的恢复速度下,虞寻歌25秒就能回满血。
这群人一边聊天一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