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回家去吧,莫被野狗咬了。”
菜花黄,野狗狂。每年一到油菜花盛开的时候,总有一两条野狗在村里出没,这时候大人们总是格外操心自家的孩子,生怕他们被狗咬。要是万一那狗有疯病,可不得了了,被咬一口会没命的。
群童张大嘴巴:“……”他们心想:原来阿池的娘手里拿的擀面杖不是来揍他的,而是为他撵野狗用的,他娘可真好,不管阿池怎么淘气都不会打他。
不像他们的阿娘,时常上来一瞪眼劈头盖脸先揍他们一顿再说。
群童们又失望又羡慕,深恨自己没托生在沈家娘子的肚子里,又真怕哪里真格窜出一条野狗来咬人,纷纷少了玩兴蔫头耷脑地各回各家。
阿池也跟着沈家娘子回自个家去。
“阿池”是他这辈子的小名,当年他娘怀着他的时候去村头的池塘里挖莲藕,结果不小心跌了一跤,回到家就早产了,所以他的小名叫“阿池”,他的大名叫“沈持”,听说是他爹找贵人取的,至于是何方贵人,就不得而知了。
他是胎穿到这里来的,转眼之间将近七年的时光。当朝一般说虚岁,他快八虚岁了。
上辈子他叫“沈迟”,自小患有先天性心脏方面的疾病,不过这没耽误他考上顶尖大学的物理系,然而到了研三的时候,毕业在即,无形中忙得焦头烂额顾不上养病,一天半夜突发心脏不适,再一睁眼就穿到这里来了。
刚穿来的头几年,他的神志不是特别清醒,只隐隐知道自己穿到了沈家一个初生小婴儿的身上,每日迷迷糊糊地吃了睡,睡了吃,不知道岁月流转,约摸从四岁左右开始,他才逐渐和这个叫“沈持”的小童融为一体,换了副身躯,困扰他的心脏病不再,每日浑身都是满满的活力,反倒上辈子像一场虚无的梦了。
沈持很感激他娘给了他这么一副健康的身躯,因而纵然穿越到了古代,享受不到丁点儿后世科技带来的便捷和乐趣,他依旧甘之如饴。
并不是那么想穿回去。
禄县的没玉村并不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1”,这里只是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小乡村,据他粗浅的历史常识判断,他穿来的这个朝代历史上没有记载,社会发展大致平行于明初中期,家家户户以农耕为业,靠天吃饭,穷得夯实。
甚至上辈子常见的农作物,红薯、花生、玉米,还没有在这个朝代出现,饮食显得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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