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头顶的烈日,时间还早。
沈浩打算雇佣几个奴隶伺候自己。
万恶的旧社会,这可是合法买卖人口。
不过,这次沈浩没有穿僧袍,而是找了一件长袍穿上,带着一个斗笠。
这年头,一个和尚买丫鬟还是有些遭受非议。
这不符合苟道流。
对于阳关镇沈浩不熟悉,也不知道哪里有卖丫鬟的地方。
谁知沈浩一打听,好家伙,城南就是卖丫鬟的,才知道这阳关镇最不缺的就是丫鬟。
这阳关镇听上去是一个镇名,实际上一个县城。
阳关镇是南北分界必经之路,因此十分的热闹。
人口有十万左右,这点人口在都市社会,只能算小县城,但在这个世界,那就是大城市了。
来到城南,卖女儿的还不少。
很多都是衣衫褴褛,穿着补丁。
“大爷,看看我家丫头吧,6两银子,您买回去”
“爷,我家这丫头今年16了,会针线活能暖床,只要二十两”
看着周围的叫卖,沈浩发现了,长得丑的年纪小的几两银子就能买一个丫鬟。
长得五官端正的,会做菜、针线活之类带手艺的价格高一些,20两左右。
大概看了看,沈浩都是摇摇头,都是一些皮肤黝黑瘦小的黄毛丫头,看着也就像小学三、四年级的学生。
但她们的年纪已经13岁左右,很明显的营养不良。
看的沈浩好无胃口,找丫鬟也得找个顺眼、长的漂亮的不是?
沈浩买丫鬟,要的只是漂亮。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女人是挺惨的。
虽内心有些同情,但沈浩可救不了天下人。
他还没那么圣母。
之前,沈浩并没觉得一份药液十两银子有多贵,但看着一个丫鬟才6、7两银子,足以说明银子的贵重。
只能说,这个世界底层更苦。
这时,沈浩看到一个十八出头的女子,跪在路边,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写着卖身葬父,身后一张草席,裹着一具尸体。
虽然穿着粗麻布衣,但长相却非常漂亮,五官也很精致,皮肤也白,底子非常好,在沈浩的审美点上。
沈浩买丫鬟,一伺候他,二伺候他兄弟。
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