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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略懂诗词

    都说法家修行很难,李诺觉得也就那样。

    三个月破两境,很难吗?

    直到李安宁出去打听了一圈,李诺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半个月前,他和父亲提起在各县设立缉盗司的时候,父亲并没有说什么。

    李诺以为他没有放在心上。

    但在隔日的朝会上,大理寺的官员,就提议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缉盗司。

    正如李安宁和淳王的预料,这件事情,在朝堂上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此项提议,当场就被否定了。

    那天下朝之后,带头反对的三位官员,被明镜司带走,贬官的贬官,抄家的抄家。

    另一些反对的官员,也遭到了明镜司和大理寺的调查。

    虽然什么都没有调查出来,但半个月后的这次朝会上,当那位大理寺官员重提此事时,朝堂之上,再也没有了反对的声音。

    下朝之后,中书省第一时间就拟定了诏令。

    准许在各地的县衙,设立缉盗司,专管缉拿捕盗一事。

    缉盗司不设官员,暂归县尉管辖,部分人员从捕快衙役中选取,由盗门的精英提供技术支持,并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

    那些被判刑的盗贼,如果愿意前往地方缉盗司,可免去流放,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

    刑满之后,他们可以选择留在当地缉盗司,也可以回到原籍。

    户部不对缉盗司另外拨款,缉盗司所缴赃物,能找到失主的,交还失主。

    找不到失主的,一半上缴国库,一半自留,用作缉盗司经费。

    事实证明,如果朝廷真的想做什么事情,根本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吏部不用增设新的官位,户部没有多余支出,甚至还能从中捞一笔。

    朝廷得了实在的好处,百姓也能从中切实受益。

    于国有利,于民有功。

    推动此事的官员,无论修的是儒家还是法家,都能获得修为上的提升。

    成立缉盗司的主意,是李安宁出的。

    将其落实成政令,则是父亲的功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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