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的女人,虽然差一点被他失手给掐死了,从鬼门关里面转了一圈,但他又何尝不是,差一点就变成了杀人犯。
为这个疯女人陪葬。
想到这里,他气不打一处来。
“你以为我不敢下手,是吧?
好,那我倒要看看,咱们俩谁先没种,你不是说英子她是个人尽可夫的婊子吗?
那我倒看看,你是不是也是人尽可夫的婊子。”
大步走上去,直接撕开了对方的上衣。
“你服不服?”
陆有智恶狠狠的盯着对方的眼睛。
“咯咯咯,老娘凭什么要服你?”
微胖女孩也同样盯着他的眼睛,得意道:“你都不敢看我的身子,应该是我赢了才对。”
“我呸。”
陆有智肺都要气炸了,“我最后再警告你一次,别逼我动粗。”
“那你来啊。”
微胖女孩伸长脖子,差点下巴都要戳到了陆有智的脸:“不是想验验我是不是婊子吗?”
“呸,你就是婊子!”
“是不是,不是你说了算,你要有种,你倒是验啊,别让我看不起你。”
“你,我操你大爷。”
“咯咯咯咯,你怕了,你就不是个男人,婊子配狗,哈哈哈哈,婊子配狗,你就活该,被英子那种女人骗。”
“混蛋,你给我闭嘴。”
“呜呜呜。”
情急之下,陆有智用嘴堵住了对方的满嘴污秽。
敢说他没种?行,今天要是不把这女人办了,那他就是狗娘养的。
帝国大厦的17层,这间办公室里面,刚一开始传出互相激烈争吵的声音,再到唔知唔知的声音,到最后,谁也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后来,陆有智狼狈的逃了出来,连衬衫都不要了,因为衬衫上面,已经沾上了,某个女人的血迹。
20天后。
羊城火车站,牛高马大的大军,汗流浃背,骂骂咧咧,拎着包走出了站台。
这一趟出差,居然没买到卧铺,因为他自己想赶点时间,好早点见到心上人,所以就摆出自己曾经可是军人的架势。
“我可是当过兵的。”
“什么阵仗没见过?”
“蚂蚱吃过吗?”
“泥水里面,摸爬打滚一上午,有经历过吗?”
“我连子弹从耳边飞过去都不怕,会怕,坐十几个小时的硬座?”
“你们啊!”
“都太小瞧我了。”
陆阳见他这么坚持,得,好心被当了驴肝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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