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手机,林江给何思瑶发现了条消息,让她帮自己把快递收了。
又等了十几分钟,就看到沈清秋踩着高跟鞋,从派出所里走了出来。
羊绒大衣的裙摆下,是厚黑丝包裹的双腿。
高挑的身材,动人的风韵,让她和小镇上的人格格不入,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都办好了吧?”
沈清秋美滋滋的点头,脸上是肉眼可见的高兴。
对她而言,只要把户口迁走了,就算彻底脱离这个地方了。
随后,两人回去和她的小姨和姨夫告别,便踏上了回乡的旅途。
渐行渐远,通过后视镜,看着身后的小镇,林江有些出神。
在时代的发展中,这里的环境,这里的人,似乎和大城市有了代差,沈清秋从这里离开,似乎是最正确的选择。
就像沈自泉和刘强龙,认为随便写个字据,沈清秋就是他的人了。
想想也是够魔幻的。
车开到省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正常情况下,两人可以买当天晚上的机票离开,但因为有车,需要联系物流公司拖运,就订了第二天的机票。
林江慢悠悠的,把车开到了酒店,放下了行李后,两人便一起出门吃饭了。
品尝了当地的特色,两人没有着急回去,而是开着车,在城里逛了起来。
沈清秋的心情格外的好,带着林江去了当地的夜市,还去了她当年的高中。
“这里就是我当年上学的地方,是全省最好的高中,应该还不错吧。”沈清秋很自豪的介绍道。
“所以你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住校了。”
“嗯,这是私立学校,我当时中考的成绩还不错,学校为了把我招来就免学费,每個月还有500块的补助,我就来这上学了。”
寒风吹乱了沈清秋的头发,望着灯火通明的教学楼,她的眼中满是释怀。
“要不是学校给了我这样的待遇,说不定我连高中都上不起了。”
面对曾经的困苦生活,沈清秋也能平静的面对了。
这个时候,用轻舟已过万重山来尾形容她,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所以说天无绝人之路,才华这东西,就像是怀孕一样,是藏不住的。”
沈清秋俏皮一笑,“谢谢老板给我提供了这么高的情绪价值。”
“以后好好努力,争取给我创造更大的价值。”
“我愿为资本家的财富积累,奋斗终生。”
说着,沈清秋拉着林江,“走走走,我带你去吃个好东西。”
在校门口左边几十米的地方,那里有个炸鸡店,看门前的牌匾,已经有些年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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