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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唠了许多。
他说他一直想我去玩英雄联盟,我说那游戏太难了,我懒得动脑。
他说那去玩云顶,我说手机内存不够。
他说是电脑游戏,我说懒得开机。
他说如果别人这般说的话他一定不信,但是我的话他就信了。
因为他相信我是真的懒。
捂脸。
……
我说我现在挺幸福的,躺着看小说,吃饭有人煮,衣服有人洗。
如果去上了大学,几个妹子住在一个寝室,肯定会有矛盾的。
他说是的,之前王子就说她们寝室闹矛盾了。
王子是我们相识那会一起认识的游戏好友,刚认识那会她还是个上五年级的小萝卜头。
现在一晃,都上大学交男朋友了。
有关这些都是小董同我分享的,因为我早就不和王子有联络了,尽管她还躺在我的聊天列表里。
……
对了,小董还吐槽了一件事。
就是我写的小说,他说他实在是看不下去。虽然对这个评价有那么一丢丢的失落,但我也知道自己的实力以及他喜欢的小说口味绝对不是我写的。
他说我写的一点爽感都没有,我辩驳道我又不是写爽文的。
我写的文字大多浅薄,情节没有那么多的跌宕起伏。
应该是偷懒了,懒得去设计,只是想静静地表述完我曾经想写的中心内容。
至于爽,在脑补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爽过了。
而今成神的念头我已然放下,我接受了自己是一个普通人,甚至还有点懒的普通人的设定。
所以写小说当成爱好足矣,写给我自己看,留着带进墓里。
一千万字,这是我对自己的期望。
不需要太赶,细水长流就好。以前我是打算3岁之前写完的,只是后来结合自己喜欢偷懒的实际情况,就对自己放松了要求。
一年字数2以上就行,无论是自白也好,其他小说故事也行。
我之于我,是独一无二的。
此刻的我,像是与世界和解了。
……
我知道,未来我依旧会遇见令我困惑烦恼的问题,但我希望困惑过后依旧能够静心品尝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