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你也是知道我的,我以为那些任务都要落我头上了……”
梧惠无奈地把饼往嘴里怼,再懒得接话。确实,凭他这个嘴,想点不得罪人的文案委实麻烦他了。他也不是国文不好——不然也考不上大学,只是不喜欢。过去书读多了,压抑太久,现在见着密密麻麻的字儿就能吐出来。
今天的启闻和以前的每天都一样。他总喜欢穿耐脏的棕黄色衣服,这件大衣也不例外。他的衣服总是有许多口袋与扣带,专门用来装记事簿、钢笔、胶卷、镜头,甚至螺丝刀之类的杂物。他总能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意想不到的零件,以应对种种意外。但衣服的样式还是讲究的,他尤注意形象,因为记者总要接触许许多多的人。他永远将自己收拾得很干净,即便相貌平平,也很容易给人留下良好的初印象来。
认识久了,也不难发现这小子鬼精鬼精的。
“所以你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启闻又挠了挠头,“三更半夜,让车撞了?”
于是梧惠将前因后果简单讲了一遍。反正整件事,也没什么能深入展开的部分。坐在隔壁床的启闻却听得面色凝重。梧惠说完以后,他沉默半晌,才接着说:
“这个事情……你不要太乐观的好。”
“保住一条命已经是万幸,我现在也不奢求什么了。”
“你能想开是好事。如果是公车私用,让富家公子哥给撞了,倒是能讹不少封口费。但如果是……呃,你知道吧?就是,开得起车的帮会撞了你,也是能让你永远闭嘴的。”
“别吓人了。”梧惠嫌弃地皱起眉,“我当然知道这些。其实,我还有个更不好的猜想。我在看我楼下那个案子,然后就出了这档子事。该不会是有人不想让我查下去,所以才有人故意跟踪我么?这样一来,我出了医院就不见得安全了。”
启闻不觉得她想太多,但还是认为这个程度多少有些夸张。
“到底谁更吓人。要真有人想弄死你,趁你住院也能设法要你的命。不至于……吧?照你这么说,跟踪你的人,与开车撞你的人,八成还是一伙的,目的就是让你少管闲事。但你充其量只是报道这事的编辑。当时是我拍的照,警局的采访也是我做的,按理说轮不到你。”
梧惠一头靠在枕头上,嚷嚷道:“太复杂了。这么早结案,本来就很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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