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但无论具体内容怎么改变,重要性如何调整,这种秩序本身是必须存在的。因为社会关系的维持,就是依靠相互之间的责任。责任不存在了,关系本身就瓦解了。
在郭康那个时代,人们实际上搞不清,到底应该维持夫妇与家庭关系,还是应该把它拆解掉。这种思路混乱的结果,就是既想要家庭的好处,又想拆解家庭来显得自己更进步。
最后的结果,就是转而主张用简单的财产关系,替代之前复杂的权责机制,来衡量和维持家庭。
但问题是,财产关系太弱了,其实没法维持家庭的存在。或者说,家庭这种组织,就不是投资的好选择:真想要进行投资,大家组织个正经的商业企业不好么。
自己结婚的效率,肯定不如买个配偶;买的效率,又肯定不如租一个。所以为了财产的效率最大化,应该通过短期租赁的方式,来产生后代、以及满足各种相关需求。这和家庭本身,不就矛盾了么。
那家庭的意义是什么呢?
直接对比罗马的情况,郭康渐渐发现,这东西其实是动员男性的。
与国家的合法性一样,任何一个组织,都得面对如何说服别人出力的问题。女人可以确定子嗣是否是自己的,但男人没法直接确定。所以,稳定的配偶和可确认的子嗣,能够说服男人为了“未来”而努力。
这种关系瓦解之后,就会面临一个问题:用自己的产出去供养妇人和子嗣,还不如都自己享受。人反正都是要死的,如果不是为了后代,那为什么不随心所欲,自己爽完拉倒呢?
在郭康那个时代,家庭的瓦解和鼓吹个人享乐至上,放弃家庭责任,乃至放弃对于族群、国家、历史的责任,也确实是同步出现的。
这种情况,其实没法用“好”、“坏”来评价。哲学家或许可以给它定性,说它是“先进”还是“落后”,但从人类历史的视角看,这种先进、落后的判断,意义是很有限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