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孔季彦没有进行回答。
其实,按照早年流行的公羊学的观点,这种情况下确实应该复仇。《公羊传》就认为,哪怕涉事的是生母,也应该视为关系断绝。
在鲁庄公年间,鲁国发生了日食。当时的人认为,日食是月亮挡住了太阳,而月亮是阴性的象征,它对应的本体是后土。所以国人聚集起来,围在社庙外,敲响战鼓,做出要攻打的样子,以此威胁后土神,赶紧结束日食。
公羊学认为,这是合理的举动,因为月亮侵犯太阳在先,所以就算凡人威胁后土神,也不能算不敬神明。这两件事还被类比起来,“绝文姜不为不孝,胁灵社不为不敬”也成了典型的判断标准。
可惜,历史上,鲁庄公并没能做到这点。一段时间后,他说自己思念母亲,把文姜接了回去。
公羊经对此也进行了抨击。虽然鲁庄公的亲爹到底是谁,鲁桓公和齐襄公他俩可能自己都说不清,但既然继承了鲁国国君的位置,就应该以自己法理上的父亲为重。念母则忘父,毫无疑问是忘本的行为。
那么,当时是鲁国国君和大臣,到底应该怎么做,应该报复到什么程度呢?
按理说,既然母子关系已经断绝,就应该作为普通人看待,该怎么报仇就怎么报仇。公羊经早就说过: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既然国君都被杀了,那大臣们应该去设法讨伐文姜,鲁庄公也应该积极复仇。
这种事情,在春秋时代其实很多,哪怕主君已经败亡,都有侠士坚持刺杀敌人,想为他报仇的,舆论也把这种人都视为义士,称赞他们的品行。按这套逻辑,鲁国人也去刺杀文姜不就行了。
但汉儒对此十分谨慎,经师们大多语焉不详,有意识地进行回避。
这看似是个小问题,但在当时,复仇和统一,是公羊学的两大基础,曾经作为汉帝国的精神支柱被大加弘扬,可以说是它辉煌的底色。
这么莫名其妙就卡住了,肯定是不行的。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