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
是每个男人心中都曾怀揣过的梦想与渴望。
冰冷金属质感,独特造型,天生对男人有一种致命吸引力。
虽然不知道它的型号名字,但在电视电影里总能见到。
按下心中激动,逢山把步枪拿出来。
当手握住枪身那一刻,冰冷枪身与手掌完美贴合,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瞬间涌上心头,仿佛是血脉相容的错觉,清晰感受到它的重量和质感,每一个细节真实可触。
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血液似乎在这一刻沸腾起来。
逢山又拿出抽屉里的牛皮纸盒,入手沉甸甸,打开纸盒,里面整齐排列着一枚枚橙黄色子弹。
有枪,有子弹,没人管。
还打扫什么房间。
男人就该玩枪。
马上就到中午,不去打猎干什么。
下一刻,问题来了。
这把枪怎么装子弹。
要说用刀,逢山有绝对自信,给个萝卜都能雕个百鸟朝凤出来。
可枪第一次接触,即便在电视上看到过相关画面,那也仅仅是视觉上的认知,与实际操作完全两码事。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通过摸索,很快就找到窍门,双手微微有些颤抖拉开枪机,枪机在操作下发出轻微“咔嗒”声,露出双排交错排列的内置弹仓。
接着,小心翼翼将子弹塞进弹仓。
一发。
两发。
三发。
直到塞入五发子弹,弹仓填满。
逢山将枪机归位,目光透着兴奋,端着步枪走出大巴车。
站在空地上,端着枪四处瞄,幻想有只猎物从面前飞过,自己一枪命中。
喵!!
可乐从皮毛大衣里探出脑袋,不明白为什么主人离开温暖的房间。
“别叫,今晚不吃猫粮。”逢山拍了一下可乐脑袋,目光落在不远处的月光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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