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莎上辈子会一点儿尤克里里和口琴,前者是跟风学着玩儿的,后者是她有一个堪称文艺青年的长辈,跟着学了一点儿。但都是‘样子货’,她二十年的人生里,和乐器、音乐没有太大的缘分,她也没发现有那方面的天赋和爱好。
只能说中世纪日子无聊,这也算打发时间了。大概正是因为心态不同,再加上从小就有现代成年人的理解能力,她才能学的那么好吧(对比同时代的普通人)。
海莲娜注意到了,路易莎说到这些的时候丝毫没有装腔作势,她如自己所说的那样,认为宫廷生活中诸多乐趣‘不过如此’。而且就算是她给予了肯定的乐器演奏,也看不出她有多沉醉,仿佛随时可以扔下一样。
说实话,这种满不在乎的劲儿,比海莲娜见过的任何一种‘贵族风度’还要贵族风度。
“这方面您真是宫廷女子的典范,我听说您不只是会演奏琉特琴、绞弦琴和竖笛,演唱各类多节诗、回旋曲、骑士田园恋歌等歌谣。还能自己撰写优美典雅的诗歌和散文,真是令人佩服。”海莲娜半是真心地恭维。
“那不算什么,我并不认为我的水平很高。只不过因为我是一个女人,所以稍有水准就会引来惊奇,仿佛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样。”路易莎是真的这样觉得,这些事她学得快完全是因为她有现代人的见识。
华夏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的说法,现在情况也差不多。身为现代人她看过的古代作品都是精品中的精品,大量的文字信息充斥了她的日常生活。可能她觉得有些俗气的比喻修辞,此时看来就惊为天人——第一个将姑娘的脸比喻成红苹果的人也是天才!
要知道,英语成熟还得等到莎士比亚之后呢!因为莎士比亚作品中大量的短语和句子,极大丰富了英语的表达,而莎士比亚已经是文艺复兴时的人了...中世纪不是所有国家都像英国,要等一个莎士比亚,但文学上的不成熟是一样的。
“我认为,以海莲娜你的聪明才智,如果你愿意的话,也能做到这些。”路易莎认真地对海莲娜说道:“只不过你不愿意,是不是?你和老师一样,着迷于炼金术...我也觉得那挺有趣的,但仅限于其中一部分。”
“像是长生不老药、点石成金,《绝学》那样的文章里介绍的将水银转化为银...这些就算了。”
路易莎听说安东尼是知名炼金术师的时候非常吃惊,她没想到‘炼金术’这种东西居然是可以摆到台面上的——过去她很长时间都生活在修女院里,这让她对中世纪时的宗教环境有了比较切实的了解。
和想的不一样,虽然这是一个几乎全民信教的社会,但‘怪力乱神’之类的东西是不受认可的。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