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省长在得到宣传部门的报告后,一声冷笑。
当天下午,他再次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议。请到了梅佳的熟人当场告知记者朋友们:梅佳的丈夫黄老武并没有像谣传那样暴死监狱,梅佳本人也未死在香港,黄老武确在多日前因谣言及其他琐事离家出走,但目前已有下落。黄老武离家出走的原因之一是因梅佳不同意其再次采取极端行为维权……发布会上,有关人员现场联系了梅佳,由其亲口证实传言系谣言。
谣言最终止于智者。
事件平息之后,曾家辉也在反思。喧嚷已久的事件,迄今为止,应该说仍是良性的。孤岛小楼屹立不倒,既是弱势一方即梅佳夫妇顽强抵抗的象征,也宣示了强势一方一定程度的克制。尤其值得欣慰的是,物权法为公众关注“钉子户”事件提供了再好不过的视角。上百家媒体、数千万网民卷入其中,轰轰烈烈的报道、评说、质疑和争论,其对普及物权制度常识所起的巨大作用,可以说是无法估量;其对人心的深刻影响,是多少堂课、多少本书都难以企及的。
而如果就“钉子户”事件展开更为长程和多面的思考,或将获益更多。事件总的原因,当然是物权法阙如,财产关系不规范。但是在物权法生效之后,就肯定能杜绝类似“钉子户事件”这样的物权冲突吗?不能不承认,“钉子户”事件提出的很多问题。
事件争执的一个焦点,是对于公共利益的认定。梅佳夫妇以开发项目的商业性,来否认其公共利益性质;地方政府则以关系当地居民居住质量为由,来突出其公共利益性质。那么究竟有没有公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