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阵儿,哪有这么多野狼?”
“而且我还听说过,三边地区的狼群规模,普遍都不会太大...有個10几匹、20几匹都不得了了。”
那人一指,“你们仔细留意一下那些绿油油的眼珠子,我估摸着,这群狗东西,咋解也有个3、40头了吧?”
老柳头人老,眼力却不差。
他仔细瞅了半天,也开口道,“对着咧!那半坡上的狗东西,数量真还不少!我寻思着,莫不是野狗?”
民兵队长举着手里的骑步枪,把瞄准具竖起来。
透过夜幕中微微的光芒,仔细朝着那群不明生物,瞄了半晌。
随后缓缓垂下枪口,“山坡那边有月色,我看见有些个头不太大的家伙,在那里游来荡去的。
感觉应该是野狗,不太像是狼群...唉,可惜了!”
打到野狼,可以发笔小财。
可要真打到野狗的话,那也就没什么值得让人兴奋的了。
无非也就是能吃顿狗肉、捡张狗皮回去...
狗皮又不值钱。
哪个生产队里的那些土狗,它们身上的狗皮,和这种野狗皮比起来的话。
土狗皮还更规整些、更干净些呢!
“算了,管球它哩。”
大家伙儿都不认为那是狼群,而是野狗,所以众人顿时兴致缺缺。
民兵队长收起枪,“管它是狼是狗,反正距离太远,打不着。
我寻思这些家伙,一定是闻到了咱们带来的、这两条毛驴身上的气味。
所以想过来吃点驴肉、打牙祭了。”
那些在半坡上,不停眨巴眨巴的眼睛,就像忽闪忽闪的萤火虫。
看着感觉挺近。
但民兵大队长,用他枪上的标尺大致测量了一下,估计野狗群距离这里,最少也在8、900米以上。
而他手上的53式骑步枪,口径7.62毫米,最大射程倒是有1000米。
但有效射程其实是500。
在这种距离上,要想打中8、900米开外的野狗,那不啻于是在撞大运了。
更何况这种53式骑步枪,它本身就是仿制白熊的东西,技术性能并不是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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