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剥开一颗松子,非常饱满,放到嘴里有一种特殊的香味,好吃。
“本来都定了杀年猪,分猪肉的时候办办婚礼,到时候肉也富裕些。说起来啊,你是不是还没有见过杀猪啊,那可是热闹的很,不仅能分到猪肉……”
“赵知青,你这偏的都没边了。”
林如手里捏着核桃,一捏一个准,力气变大了,真是太方便了。
“切,你还装的不着急。现在还不是猴急的。我接着说啊,现在要提前走,所以婚礼也等不到分肉了,提前到两天后举行。王子轩还厚脸皮的邀请全体知青去参加呢。”
这榛子也不错,没有一个坏的,这可都是纯天然的啊,在现代自己可是舍不得买,没想到来到这里,实现坚果自由了。
“你是不知道啊,王淑霞在知青点气的啊,那火药味浓的一点就炸,我们几个都躲着她走,可憋屈死了。”
和村里人换的大枣也好吃,肉肉的口感,甜丝丝的,还补血,真是好东西,就是吃多了有点上火。
赵芳也是边吃边说,那叫一个不亦乐乎,这要是在现代,高低得去说个脱口秀。
“最重要的你知道是什么吗?算了,我直接和你说吧,据说王子轩除了五十块钱礼钱,还给大队长家闺女买了一块梅花牌手表当聘礼呢。”
“他这么有钱?”
林如听了倒是有点惊讶,也不捏核桃了。
赵芳见林如发问,说的那是更带劲了,手里的榛子都不吃了。
“他说是家里给汇的钱,让给新媳妇买的。你知道他为什么忽然给大队长家闺女买手表吗?“
林如好奇,配合的点点头。
“原本是不打算买手表的,只给五十块钱就好了啊,但是大队长家儿媳妇对于这个名额的归属很有意见,更是当着王子轩的面说他就是趴在自家吸血,是个吃软饭的。”
赵芳喝了口水继续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