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洁又将话题聊到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上,说:“恨水,市局为什么要召开这个座谈会?就是现在一些地方行刑不分,本来属于行政处罚的,却上纲上线,上升到刑事处罚,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不强人所难嘛。
我市望湖县有个乡的村民,利用祖传建造浮桥技术,自费十多万元在河流上建设了一座浮桥,方便河流两岸居民通行,村民设卡点收费。
为什么要建设浮桥?因为政府没有建桥,不走浮桥,要绕行一二十公里才能到达河对岸。
政府部门后来以浮桥是违章建筑为由,将其拆除,还以寻衅滋事罪对家族十几口人实施逮捕。
寻衅滋事罪是万能的‘口袋罪’,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主导此案的正是冯市长的前任赵明亮。
冯若兰后来接到汇报,震惊、震怒,说了重话,说简直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有时候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比如,自媒体造谣生事,有些地方是行政立案,给予行政处罚;有些地方是刑事立案,给予刑事处罚。
冯市长特别关注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界限、转换、衔接问题,提议召开工作座谈会。”
李恨水说:“冯市长懂法律,更懂人情。法不外乎人情。法律的执行不能脱离人类的共同情感。比如你刚才说的案例,政府不能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不在河流上建桥,老百姓过河很不方便,有村民自掏腰包建桥,收取过路费,就算强制收费,也只是违法行为,恐怕还无法上升到犯罪的程度。
现在倒好,十几个人因此被抓,简直是满门抄斩!望湖县警方在办葫芦案!我的一位律师朋友说,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的,多半都是葫芦案。”
张玉洁说:“恨水,我很佩服冯市长,不仅为人正派,而且一身正气。还有文江英书记,也是如此。她们都是深受我尊重的领导。贪官、恶官是有的,但好官也有很多。”
这时候,冯若兰给张玉洁打来电话,让她通知李恨水,两人一起去她的房间。
李恨水心中纳闷,冯若兰为什么不单独见他?怕人看到说闲话?
很有可能。冯若兰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这可能是职业习惯。
就像上次在金汤温泉山庄,冯若兰是去了他的宿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