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怪物才会喜欢。
雷斯垂德手持警棍,一路走一路不着边际地自问自答,因为联想到了路遇尸体。
今夜轮到他到伦敦东区巡逻。在贫民窟,撞见尸体不是新鲜事。
如果可以的话,他不希望遇见尸体,想要碰上「斧头巷」劫匪的线索。
过去两天,手链抢劫案没有一点进展。
警局堆积的报案卷宗里,类似的未破获劫案很多。但要说敢在苏格兰场不足千米的范围内抢劫,却是今年的第一起。
局里不能说重视此案,可多多少少还是派出了警力调查。
所谓警力只有雷斯垂德一个人,是他做的笔录就由他随意去查一查。
雷斯垂德去斧头巷检查,看到了一串胶鞋印。就像他想的,查不到廉价鞋子的来源。
他又去请教了老警探,伦敦已知的帮派势力内是否有一位红棕色络腮胡抢劫犯?
答案:没有。
不是说肯定没这人,而是即便存在也只是小喽啰,没有引起警方注意。想找,就是大海捞针。
雷斯垂德不断走街串巷观察街头混混,没看到符合劫匪形象的人物。
他也密切关注了这两天的报纸,没有哪家报道斧头巷劫案。
之前直觉告诉他,莫伦·海勒小姐可能利用媒体对警方施压。
现在证明是自己的错误判断,就算他调查不积极也不会受责罚。
那就不查了吗?
他可能是真的有点傻,居然不甘心放弃。
为什么心底居然还有一丝念想,想成为一名不混日子的警员。
那又如何?!
对于这样一起平平无奇的抢劫案,他都破不了。别说破案了,连线索也摸不到边。
“哎——”
雷斯垂德叹气。
算了,这日子混一天是一天。不缺吃喝地活着就好,还瞎谈什么见鬼的理想。
转入另一条暗巷。
这是垃圾弃置点,恶臭味充斥其中。
他想要快步离开。
冷不丁,目光被垃圾堆角落上的一团东西吸引了。
是一团红棕色的毛发。
用警棍挑起,准确地说是揉成一团的红棕色假络腮胡。
“不是吧?”
雷斯垂德瞪圆了眼珠,有点不敢相信。
斧头巷劫匪就有红棕色的络腮胡。
自己是走了狗.屎运,遇上了劫匪丢弃的假胡须?
啊呸!
不是狗.屎运,是上帝终于看到了他努力地在搜街,在辛苦两天后有了回报。
凑近闻了闻,上面还有残存的轻微烟味。这点似乎与劫匪身上的烟酒味又对上了。
雷斯垂德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