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看法条,明朝在制度上对高利贷的控制,比范进前世要严格。在范进前世,虽然国家也号称打击高利贷,但对于高出合法利息的部分,只是不予支持,但也没说不许要,更没说放这种贷款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相对而言,大明律不但规定了每月的最大利息,也规定了连本带利的总数。利息最多只能与本金相等,再多出部分,不但是债务人可以免于偿还,债权人还要受到法律惩制。即便是双方自愿借贷,也一样要入刑。同时,利息不能计入本金,也就是说驴打滚这种债,在法律上其实是违法且要受刑的。
当然,法条是法条,实际是实际,明朝法律执行情况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眼下明朝遍地高利贷母子钱驴打滚,就足以证明这法条已经失去作用。实际的司法争议中,这些法条被使用的概率不高,普通人也未必知道有这么一个法条存在。但是不执行不等于不存在,真要是把这法条拿出来说事时,在道理上还真是不好驳斥。
读书人厉害的地方之一,就在于其有文化读书多,像是法条一类的东西普通百姓不掌握,读书人却完全熟悉。所以日常生活里,读书人想坑人的话很容易,就在于他认识字,并且懂法。不管是打官司还是打架,懂法的一方,总是占据更大优势。
刘书办被范进这番话闹的晕头转向,一时不知该怎么答,几个泼皮见他吃了瘪,就有些发慌。吃不准是该翻脸开打,还是该认怂离开。
郑承宪脸上的肌肉已经微微颤动起来,猛然又是一阵剧烈咳嗽,“范……范老爷,您是说,小人的房子……”
“没错,你的房子保住了,根本不用理会他们。因为他们已经犯了大明律,利过于本,不但不必还那超出本金部分的债,他们还得进衙门吃板子。杖一百啊……啧啧,这玩意尺寸很大,我知道有的好汉挨了一百板子还能生龙活虎,用不了多久,又是好汉一条。可也有的人,挨不到一半,就一命呜呼。我看这几位好汉身强力壮,是惯能熬刑的,到时候我要到衙门现场观刑,看看他们到底能挨多少杖。”
“这……这即便是一本一利,他家也欠了二十几两银子啊。”一名泼皮说道:“那二十几两还不出,这房子也得给我们。”
“糊涂!你们已经犯了王法,还找别人要房子?自己先把自己身上的事说清楚,再想要债的事吧。这房子能不能要,怎么个要法,等官司完了再说,不过么,总得是活人才能要债,被一百板子打完,如果你还有口气,这债跟我要。”
范进指着几名泼皮道:“我刚才说过了,谁敢砸我的缸胆子不小,现在就是要跟你们算帐的时候。这水缸、花盆,都是我极心爱的物事,现在都被你们打破了,难道不用赔偿的?你们先把这笔债算清楚,再想怎么跟郑家算帐。正好,衙门有一位捕快一位书办在此,就请你们把这几个人送到衙门。我稍后会写个说贴递与县尊,附上一张名刺,看看这一百棍下来,有几个人能走出衙门。走出衙门的人,又该赔我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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