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火朝天的胖子,倒还真有那么一翻拼命的味道。
亚当的嘴角微微上扬。
看来,自己这帮子手下,没几个是省油的灯啊,烟雾、枯木还有胖子,都是野心勃勃的。
虽然带着这么一帮家伙打天下,一点都不能掉以轻心,但是,带着一群饿狼怎么也比带着一群羔羊强。
毕竟,自己的对手可都是强大无比的。
“对了,殿下,我在克里马沙查阅到一些资料,里面记载了关于血族快速修习秘术的案例。”
“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吗?”
烟雾顿了顿,说道:“血族修习秘术,需要鲜血,吸食大量的鲜血能提升修习的速度。这是我们所共知的。要更快的修习秘术,就需要更多的鲜血。”
“然后呢?”
“这种思路本身是正确的,但是随着所修习的秘术等级的提升,需要的鲜血将成倍增长,一开始还能看到一点增速,但后来则越来越微小,小到可以忽略。而且大量吸食鲜血本身不太可能,这样很容易引起人类的恐慌,也是禁止的。”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吗?”亚当转过头问。
这应该是一个不被考虑的修习方法,通过大量吸食鲜血来增速,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有很大的困难。最大的困难是鲜血的来源,越到后面,提升速度所需要的鲜血数量则越庞大。可是烟雾既然说出来了,肯定也有原因。
“那天,尾随银铃之后我也赶到了子爵庄园。”烟雾说:“在子爵庄园看到过殿下您可以直接吸食血族的血液来恢复身体,也就是说……人类的血和血族的血对殿下来说是一样的。殿下您可以直接通过吸其他血族的血,来快速修习秘术。而且,吸食血族的鲜血将比吸食人类的鲜血,提升效果大百倍,千倍之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通过吸血来实现提升速度则有可能。只要所吸血族的实力足够强。”
想了下,他又补充道“当然,必须彻底吸干。你主要需要的,应该是血族的精血,一个血族在普通血液没有完全流失之前,只要他不愿意,精血是不会流出体外的。”
亚当沉默了一下,抬起头,望着天花板悠悠地说:“我明白了,在适当的时候,我会考虑的。”
在雅典袭击其他血族?这个举动必须要冒极大的风险,
虽然更快的修习血族秘术是亚当的目的,但却必须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以现在的情况,一旦被发现,可能跑都跑不掉。
不过,这个建议在亚当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或许可以采纳也说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