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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刘彻,加上在场的众将,
是整个汉朝,乃至是整个华夏历史中,最会打匈奴的一代人!
战争嗅觉何其敏锐!
光是听霍去病用说的,就已经想到了此物会带来的巨大影响!
有了马镫,能让就连马都不会骑的人,稳在马背身上,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方才仆朋口中的五年之内灭匈奴,再也不是空想了!
要在中原地区培养一个优秀的骑兵所需,成本远比,在草原上培养一个匈奴骑兵,要大得太多!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
让汉骑兵精于马术!
与匈奴自马背上出生不同,汉人要想摸到马,那可得费老大功夫!更何况是把他们训练到,拥有能和匈奴作战的骑术!
所以,每一个汉骑兵都价值连城!
为什么次次开塞出击,汉军才不过几万人,是刘彻不想平推吗?是没有那么多精于骑术的士兵啊!
“你...你说的可是真?!”
刘彻浑身淌过电流,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
刘彻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还真就没一次,这么失态过!
卫青眼睛瞪圆,一脸震惊的看向霍去病,
有这事你不告诉我?!
哐当!
李广一个没坐稳,将案前的酒爵,带翻在地!
但,
没人怪罪于他的失态,因为,所有人都傻了!
“陛下一试便知。”
霍去病自信道。
“试!现在就试!”刘彻状若疯魔,“来人,备....算了!你们随朕来!”
刘彻冲下甘泉宫,一把夺过霍去病手中的马镫,向着猎场直冲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