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的行踪最神秘。
李鼎独自离开了办公室,首先,从借来的三块钱里面,拿出了三角钱,去单位附近的理发馆,剃了个漂亮的头。毕竟是老大不小了,打了十多年的游击,也没顾上成个家什么的。所以说,晚上第一次约会,李鼎很重视,打算给李写勤来个意外怀孕,哦不,打算给李写勤来个意外惊喜。
李鼎解开系在脖子上的塑料布,站到镜子前面,用手指抹去镜面上的哈气,然后,仔仔细细的端详着自己……
大概是因为理发师的手艺比较高的缘故,让李鼎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看上去就像是朝阳红小学的红领巾。尤其是同在理发店理发的一个幼儿园小朋友,扯着李鼎的衣角,奶声奶气的说了一句:“哥哥,你好帅。”瞬间就让李鼎找到了自信。
李鼎用梳子,又梳了梳头顶,然后给了理发师三角钱。
从理发店出来,一路之上,李鼎一直在胡思乱想:“我穿什么衣服呢?我是穿墨水蓝的那件,还是穿国防绿的那件呢?墨水蓝的那件比较新,但是还没洗,国防绿的那件刚刚洗干净,但是有些破旧了。我穿哪件衬衫呢?我穿不穿衬衫呢?穿衬衫显得文明,不穿衬衫能显得瘦一点儿。我穿哪双袜子呢?我穿不穿袜子呢?再有就是最关键的,我怎么去呢?是步行,是坐公交,还是骑自行车呢?”因为李鼎在山上打游击很多年了,习惯了光着脚走路,穿上袜子他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李鼎纠结来纠结去,最后,李鼎果断的决定:穿袜子,尽管袜子有点儿破,但是,总比光脚强。另外,骑自行车是个不错的选择。那样,在散戏的时候,如果李写勤不反对的话,李鼎就可以让李写勤坐在自行车的后面了。
想到这些,李鼎加快了脚步,回家换衣服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