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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说“屋漏偏逢连夜雨”呢,偏偏今天穿的鞋子也突然开始不合脚,三公里的路程,脚后跟磨破了。
阮初用力踢了一下,看着脚上的鞋子自言自语:“连你也欺负我。”
她一瘸一拐地回到老宅后,沈聿淮气定神闲地坐在沙发上看杂志,看到她后还故作诧异问道:“呦,以前回老宅你那么积极,今天怎么回来晚了?”
阮初在心里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懒得理他。
“小初回来了。”身着一身典雅旗袍的叶知华迎了出来,“正好妈妈这里攒了几个生僻字想跟你讨论讨论呢。”
叶家是有名的书香门第,叶老爷子是京市备受尊崇的文学泰斗,培养出来的儿女们也大多从文或从政。
叶知华是叶家长女,京大中文系教授,她站在那没有一点富太太的架子,一身的书香气,是京市豪门富太中的一股清流。
阮初从小就喜欢文学、历史,与叶老师很合得来。
“对待她和那几个破字儿比对我这个亲儿子都亲。”沈聿淮悻悻道。
叶老师说:“小初这么乖我不疼她难道疼你这个整天没个正形的瘟神?”
“没正形也是您叶大教授亲自生的。”
沈聿淮从小就是个伶牙俐齿的,吵架时能言善辩无理争三分,死的都能被他说成活的,活的也能被他说死。
叶老师没少生气,回回气着了,他又花言巧语地来哄,哄得叶老师没工夫生气。
“先生和大公子回来了。”陈妈说。
阮初转过身规规矩矩问好:“爸,大哥,你们回来了。”
沈北辰温柔地点头,问了问阮初的近况。
“这么热闹啊。”沈今悦穿着一身居家服下楼。
沈家一共三个孩子,她是最小的妹妹,也是整个沈家唯一一个不待见阮初的人。
果然,她目光掠过阮初的时候依旧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吃饭的时候,阮初坐在沈聿淮的身边。
沈元康招呼她:“来小初,坐到我跟你妈身边来。”
阮初听话地坐过去。
“怎么这次回来看着瘦了这么多,我听说你们现在的小姑娘动不动就要减肥,这可不行,听爸的话,身体健康才是第一位的。”沈元康边说边用公筷给阮初夹菜。
饭桌上全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