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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娘这就给你炖。”
任春梅抹了把眼泪,看着地上的狼肉,又看了看姜冬“摔破”的脑袋。
她忽然觉得,自己儿子长大了。
自打姜冬他爹死后,她第一次觉得,这个家里有男人了。
任春梅说着,便走到床下,拖出来一口铁锅,然后朝着厨房走去。
看到这一幕,姜冬忍不住直叹气。
这也是近两年,要是再早两年,家里别说铁锅了,只怕是一把菜刀都不能留,凡是铁器,基本上都送去炼钢炼铁了。
说实话,就这年头的日子,能活着就属实不错了。
但姜冬并不甘于此。
如果重活一世,混的连饭都吃不饱,那还有什么念头?
上山!
这是此刻姜冬,唯一能想到的出路。
秦岭十万大山,山鸡、野兔、跑山猪……什么吃的没有,各种山珍海味、野生资源就放在那里,凭他的本事,那几乎就是个天赐的宝库。
就在姜冬盘算着接下来的安排的时候。
不多时,屋内已经飘起了炖肉的香味。
当装着满满当当的搪瓷盆被端到桌子上的时候,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姜冬,看着那飘着油花的汤汁还有软香酥烂的炖肉,此刻唾液忍不住的开始分泌。
任春梅给姜冬盛了一大碗:“快吃吧,这狼可是你拼了命才打回来的,你快多吃些。”
“妈!你先吃!”
姜冬将家里唯一一个碗,又推到了任春梅面前。
任春梅先是一愣。
因为记忆中,这还是姜冬第一次主动孝顺他。
忽然间,她只觉得鼻子发酸,像是多年长不大的儿子,终于开始懂事了。
“妈,愣着干嘛,快吃啊!”
姜冬自己也不客气,也不怕烫,伸手从盆里抓了一块就啃了起来。
他已经下定决心。
现在日子苦成这样,不如带着老娘去山里享清福。
“妈!咱们搬到山里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