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讲话毛毛雨了。
我不想开车是因为昨晚一夜没睡,想补个大头觉,让她这只小馋猫给搅黄了,这也怪我老妈,干嘛送她这么多吃的。
不过想想刚才在我妈跟前,被我逼的承认是我女朋友,也算是出了口恶气。
从反光镜上看,那辆黑色的奥迪车,始终不离不弃的跟在后面,几乎能模糊看到司机和副驾驶座上的女人。
对付活养尸只有近距离点她眉心和胸口这个办法,所以我带了很多咒符和道家法器,并没贴在车外面,贴上也不管用,就等着她发作,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赶到高速路口跟运送尸体的警车会合,一齐驶上高速公路。省城距离我们这儿大概三百多公里,这种高档越野车,跑140迈的速度都不会飘,基本上两个多小时就能到达省城。
但由于我三年没有碰过车了,胆子放不开,速度始终不敢超过100迈。
上了高速沈冰就在后座上呼呼睡着了,她夜里虽然是昏迷了不到两个小时,但根本不算是休息,车一颠簸,倒是困意大发,留我一个人值班。
在高速上极容易犯困,大路又平又直,没什么可警惕的,沈冰熟睡鼻息声,更催发我的困意。
我竟然打了几个盹后,迷迷糊糊的眯着了。这在当兵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出现的,就算三天三夜不睡觉,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可是毕竟复原三年,没怎么锻炼,意志便没当时那么坚强。
“喀喇”一声巨响把我震醒,这个倒要表扬自己一下,尽管把持不住睡意,但醒的特别快,并且醒后不会迷糊,能保持冷静的头脑。
这是在当兵时保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一下看到路边的一个五米多高的广告牌轰然倒塌,正朝我们车顶上砸过来。
巨大的牌子连带粗大的柱体,要是砸中了,肯定会连人带车给压扁。这短暂的一霎,已经计算出要躲开的几率非常小,因为上面砸下来的速度很快,好像是经过精密的计算,以我车子的速度,正好钻到倒塌的牌子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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