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走到她身后,她就听见脚步声,回头望来。
看见曹胜,她展颜一笑,“肚子饿了吧?等我把这个菜炒好,就能吃饭了。”
曹胜回以笑容,来到她身后,搂着她的腰身,目光越过她肩头,看向锅里正在炒的猪肝。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给他做这道菜。
自从知道他喜欢吃猪肝,她几乎每次过来给他做饭,都会做一道炒猪肝。
只是一开始,她做得不太好。
猪肝切不出柳叶形,厚薄也不均匀,炒得时候还总是粘锅。
而现在她这道菜已经做得像模像样了。
“你这道菜做得不错啊!平时在家有做?”
他微笑问。
黄清雅一边继续翻炒,一边嗯了声,“你喜欢嘛!我特意找饭店的大厨学过一次,平时在家也做过几次。”
曹胜闻言,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他知道医学上说,动物内脏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但医学上还说,猪肝可以明目。
最主要是小时候家里穷,一年都吃不上几次肉,母亲最常给他做的荤菜,除了鱼就是猪肝、槽头肉这些便宜货。
槽头肉他不喜欢吃。
猪肝还可以。
那时候,吃饭的时候,如果能在桌上看见一道炒猪肝,他就会胃口大开,至少能多吃一碗米饭。
长大了,他偶尔会很怀念小时候吃的这道菜,有时候就会想吃一次。
事实上,成年后,他吃过很多更好吃的东西。
再吃这道菜,更多的是怀念。
几分钟后。
四菜一汤上桌。
黄清雅用热水烫了一瓶黄酒,和曹胜边吃边聊。
曹胜:“你什么时候来的?”
黄清雅:“来了差不多有两个小时了吧!我上楼去找过你,听见你书房里有打字的声音,估计你在写稿子,就没有打扰你。”
曹胜:“新书你想换题材吗?”
黄清雅抬眼看他,“怎么?你想给我的创意,是新题材?”
曹胜忍着笑意,“所以,你想不想换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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