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字在文字学上的蛊有多种涵义,主要的一种涵义作“腹中虫”解,从虫,从皿;皿是一种用器──盛饭的饭盒、饭碗或盛其他食物和饮料的用器都是;虫字象征好几只虫。
即使是单从字面意义上来解释“养蛊”的意思也已经很明了了,所谓的“养蛊”简单一点的做法就是取若干诸毒虫密闭于容器中,让它们当中的一个把其余的都吃掉,然后,就把活着的这个虫称为蛊,并从它身上提取毒素,如《隋书?地理志》谓:“其法以五月五曰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在《本草纲目》“虫部四”李时珍集解引唐代的陈藏器原话说:“……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宋代的郑樵《通志》也记载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同一时代的严用和《济生方》中也记载说:“经书所载蛊毒有数种,广中山间人造作之,以虫蛇之类,用器皿盛贮,听其互相食啖,有一物独存者,则谓之蛊。”宋以后的史载,凡记载有蛊毒的,多袭用了此说,如明代的楼英在《医学纲目》中所谓“两广山间人以蛇虺、蜈蚣、蜒蚰、虾蟆等百虫,同器蓄之。使其自相食啖,胜者为灵以祀之。取其毒杂以菜果饮食之类以害人妄意要福,以图富贵,人或中之,证状万端,或年岁间人多死。”及在《赤雅》卷下所记壮妇畜蛊的情形和宕陆次云《峒溪纤志》所记仲苗遗蛊的情形。金蚕蛊术在宋代尤为盛行。宋蔡绦说:“金蚕毒始蜀中,近及湖广闽粤浸多。”清张泓《滇南新语》也云:“蜀中多畜蛊毒,以金蚕为最,能戕人之生。摄其魂而役以盗财帛,富而遣之,谓之嫁金蚕。”
如果这么解释有些无法明白,那么在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取无数的毒物,一五毒为佳,置于某个封闭的器皿之中,再等待若干天之后剩下的最后那一只“蛊虫”理论上来讲便会聚集了所有被它吃掉的蛊虫的毒性。变成了“虫王”。
如果把这一套概念换算到李林这些“宿主”身上来说,上一次“王战”的时候一共只有十万三千个宿主参战,而且这十万三千名宿主的资质都是最佳的,因为这些宿主每人都有一本真的“小黄书”。然后那一次的“王战”最后决出了一百零八位的王者,这些王者每一个都融合了无数本的“小黄书”,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经历了这一次的“王战”之后还幸存下来的宿主一共就只有不到一万人!
但是现在呢,按照上一次“王战”最后的情报来看,这一次的“皇战”一共有一百零八个战场,每一个王者都有一个独立的战场,而且这个战场都是他们上一次“王战”时所经历的世界。这也算是对“王者”的一种福利了吧?当然了,如果仅仅是这样其实并没有什么。只是李林发现仅仅是他所在的战场都有整整一万零三百名宿主参战,这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