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三分秀美,四分英气,唯独没有属于江湖人的味道。
就是有点脏,头发乱糟糟的,应该好多天没有洗漱打理。
金镶玉对上他的目光,眼神有些迷离,下意识作出判断——
这人来自很远地方,走了不知多少里路,看似像是个剑客,手指连个老茧都没有,想来是那种对江湖有不切实际向往,第一次离家闯荡的少年人?
可那样的话,刚才的敲门声又怎么解释,总不至于是他们几个聊得太投入,一时分心大意?
理智与直觉之间的矛盾,令金镶玉决定,还是予以最高程度的重视。
她露出一个营业式甜美笑容,用周到态度,把对方引入座位:“舟车劳顿,奔波辛苦,小店酒肉一应俱全,可要先吃点儿什么。”
说到吃字的时候,金镶玉咬住重音,领口不经意撇开少许,露出小麦色的姣好皮肤,几滴汗珠随着呼吸起伏,滚进深不见底的丘壑。
来人自是程舟,他不是好色之人,正饶有兴趣地欣赏美丽风景——桌椅板凳都有刀劈斧凿留下的痕迹,地面留着洗不去的血渍,说明常有人在这动手相杀。
然后别过头去,道:“那就来一碗羊肉汤面吧。”
他有注意到其他桌客人,手里筷子颜色与客栈提供的不同,但还是态度如常,不以为意。
金镶玉掩嘴轻笑,摇着柳腰进了灶房,暗忖来的还是个雏儿。
“花生干果奉送。”没一会,她就端上一个海碗与小碟,又问道:“八方风雨比不上龙门山的雨,怎么说?”
程舟当然记得这句经典台词,不过没有接茬兴趣,随口敷衍,“这大热天的,哪来的雨啊。”
切口对不上,不是道上人,江湖经验浅薄,估计蜡烛都没点过,金镶玉彻底放下心来,确定是自己多心,刚才不过疏忽分神罢了。
她正往回走,琢磨怎么把这小子做成臊子,或者派在更好的用法。
这时候,程舟鼻梁抽动,扒拉筷子,在碗里翻检两下,问道:“掌柜的,你这肉好像来路不正吧?”
黑店里有很多规矩,用自己的筷子叫做一招仙,用客栈的筷子叫做食通天,后者只能吃到十香肉,也就是食通天的肉。
他的语气轻描淡写,仿佛又带着某种魔力。
整个大堂瞬间陷入死静,所有人都停住了。
宛若数九寒冬,气氛冷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