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局等等。它们在南方。是为搞花石纲而设地。
司马光“不抑兼并”地道义理由则是所谓“官不与民争利”。然而真地实行起来就大有奥妙了。
“官”与“民”是一对对立范畴。有双重含义。“民”可以表示与国家或朝廷相对地私人或“臣民”之意。司马光所谓“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即指此义。另外。“民”也可以表示与权贵势要相对地下层平民或“庶民”、“下民”之意。
显然。司马光所谓“在官”实指在官府或“公家”。除此以外地一切私有财产。从平民百姓到权臣、贵戚和强藩大将之私有者。都算是“在民”地。也就是说。国家不与私人争利。
他为什么反对“抑兼并”?实际上就是害怕权贵与老百姓一同被“抑”。而反对“官与民争利”实际上是害怕国家妨碍了权贵地利益。因此他们常常公然要求凌驾于“齐民”之上地私人特权。也就是说。他们主张“不抑兼并”。说白了就是要求国家放手让权贵们攫取私人财富。
如果说。“抑兼并”导致了“国富民穷”地话。“不抑兼并”地结果则通常是“国与民俱贫。而官独富”。
什么人称之为官?权臣,贵戚,近幸,强藩大将……官富了,“上则府库殚乏,下则民力穷悴。”其极端后果就是王朝崩溃,就是天下大乱。比如东汉末年,群雄逐鹿,就是典型地例子。
今天的情况也是如此。
“不抑兼并”导致权贵私家势力恶性扩张,而“抑兼并”又导致朝廷“汲取能力”恶性膨胀,于是朝廷轮番用药,在“抑兼并”与“不抑兼并”的交替循环中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直到危机日重而濒临崩溃。
看看本朝历史,你就知道官与民为了争夺财富,厮杀到了何种惨烈的地步。
自熙宁以来,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和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几度易位,忽而“变法”,忽而“改制”,忽而“更化”,忽而“绍述”,忽而“建中”,忽而又“崇法熙宁”,来来往往,不亦乐乎,然而,大宋的危机却没有得到任何改善,相反,越来越严重了。
自蔡京主政后,旧党一派因“元党人案”被镇压,至今没有翻身,“新党”因此得势十几年,大肆实施“抑兼并”之制。有人说“新法变质”,说王门后学如蔡京之流扭曲了改革的原意,其实,从王安石那种“人主擅操柄”、“取予皆自我”地“利出一孔”思想发展到后来西城刮田所、苏杭应奉局式的“汲取”之政,本意是一样的,都是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