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子之去,孔子仁之。或曰,以存祀也。国未亡,庙社未夷,遽附君所仇忌者以求封,而曰存祀,此以为仁,则刘昶、萧宝寅之窜身异域而受王封皆仁也,刘歆、李振、赵孟頫虽无国土而有禄食以祀其先人,皆仁也。以不仁为仁,道之所以丧,丧于佞人之辨,率此类是已。
故纪季以酅入于齐,《春秋》书曰“以”,以者,不以者也;曰“入”,入,逆辞也。《春秋》之所恶,胡氏善之,几何不奖秦桧,使其君称“臣构”于女直邪?
且夫古之有天下者,自诸侯而陟,未有天下之先,五庙以飨,固已食于其国矣。迨后嗣之绝于天也,失天下而不失其国,则先世之祀,一如其初;而又隆三恪之典礼,修天子之事守,则丧天下于子孙,而不丧天下于祖考。
夫既有淫威以报胜国之祖宗,亦有余荣以处胜国之孙子,则天位之得失仅系其人,而上下交无所累,不待存之而自无不存也。
灭国而斩其祖者,五霸之事也;夺天下而绝其后者,暴秦之事也;于是乎天位之存亡累及于宗庙,而三代以上固无不祀之忧。是则成汤之郊禘,纣虽亡,终可不斩,而何待微子之存邪?
盖微子之去,去纣也,非去商也。苟非存祀,商不可去。借曰存祀,则无微子而纣之裔子固存。禄父之封,必然之事也;东征之举,不必然之事也。
微子而死,商之事守固不泯焉。岂逆料三监挟禄父以速其亡,而期三恪之封在己哉?即令知禄父之必亡,而丽亿之子孙皆汤孙也,商祀固不亡也。
故微子之去,去纣也,非去商也。忧纣虐之及己,而重累以骨肉戕忍之恶也,故曰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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