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她是个女人,承担着社会给她的哺育全家的责任。
于是三丰又一次提包上路,去了矿队。
这次倒比上次强,三丰还知道三不五时地托人来个口信。李春仙心里骂道:“来不来信有什么区别!”
金氏的情况稍好些,能在家经营孩子,李春仙便响应村里的号召,努力投身在土地劳作中。
“我虽不是个男人,也强过一个男人。”李春仙暗暗发誓。
李春仙干活从不惜力气,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是生产队里出了名的拼命三娘,人人都晓得她的名号。她把自己的血汗化作粮食,独自一人撑起这个摇摇欲坠的家。
为了弥补家里没有男人的短处,也为了能与男人平起平坐,李春仙习惯性模仿男人的动作,有时翘着二郎腿嘴里啷哩啷当地唱着曲儿,有时在腰间拴上一个烟袋子,后来她索性减去了长发,穿上了男装。只有耳朵上扎着的两只银环,是她作为女性最后的倔强证明
李春仙的皮肤黑亮,腰身粗壮,她身上再也寻不到当年头上穿着红绳的姑娘的影子,可这时她不过也是二十来岁的年轻媳妇。
过于卖力的劳作使李春仙收获了许多关于赞美,这些赞美是她精神的支柱。可过强的劳动也使她患上了这样那样的病痛,哎呦叹气的声音能响一个晚上。
李春仙不是没有想过别的办法。
长河逐渐长大,到了他也能帮着操持土地的时候,李春仙终究又回了水库一趟,希望能在水库上再谋求个生路。
当初的妇女班的班长,如今已经是水库上的二把手。李春仙一双粗壮而干裂的手拉着班长,求班长看在儿时结伴的情分上让她有个工作。
本是扫盲班中的最优秀的两个女青年。此刻一个端坐办公室气质斐然,一个黑瘦老妪满眼哀求。
班长大约也是念着曾经的情分,推荐李春仙去做个计数员。可惜多年的困顿已将李春仙的灵气全磨光,早年学到的字儿和技术都忘了去。一双粗壮的手已经捉不住纤细的钢笔,短而糙的指头也拨不动那油润的算盘,更遑论一笔一笔地算着细账。
磨蹭了几日,手底下的功夫总也没见长。
且她心里不是惦念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