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纸文书就可以了。另一个,否定桑莲跟邱笙的通奸关系,只要两人不是奸夫淫妇的身份,那就不能套用这一条,那斗殴杀死高掌柜的罪责,就只能由邱笙一个人承担。
可是,这两方面的证据在案件中都很齐备。有高掌柜家人提交的纳妾的文契。还有当时作中人的里正的证词还有文书上的签名。有街坊的证言证明桑莲就是高掌柜的小妾。最主要的,还有桑莲自己的口供,承认她是高掌柜的小妾。所以,在这上面作文章是不可能的。
第二个方面。因为两人的通奸关系并没有外人看见,所以只有两人的口供,而两人都承认了通奸,而且明确承认双方有夫妻之实。同时。还有高掌柜的家人证明,当时高掌柜发现桑莲可能外面有男人之后,进行拷打逼问。她当场说出了邱笙。也算是传来证据可以印证。
后面一个事情虽然有些单薄,可是双方都承认了,这就不好办了。
眼见萧家鼎一直在沉默不语,武月娘对萧家鼎:“喂!执衣,你的意见呢?”
萧家鼎正想得出神,在武月娘问了两声之后才应过来:“嗯?什么事情?”
武月娘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问你呢。这个案子你觉得有问题吗?”
萧家鼎当然不能这样轻易放弃,这不是他的性格,随口道:“我想提审一下被告,再问问。”
“还问什么啊?两人都承认了。事情很清楚啊!”
萧家鼎道:“既然是录囚,那当然要详细复查,还是应该再听听喊冤的人是怎么说的嘛。”
“好吧,随便你!”
书吏很快把案犯桑莲提押了上来,——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女子。戴着重重的枷锁,手上和脚上都是承重的铁链。
长孙嫣然看着可怜,对书吏道:“把她的枷锁和铁链都取了吧!”
书吏苦着脸道:“没有办法取啊,她是死囚,按照朝廷的规矩,一旦判处死罪,就必须戴上手铐和脚镣,而且锁眼都是砸死了的,没有办法用钥匙打开的,除非是砸断。”
长孙嫣然虽然精通刑律,但是没有亲自审讯过犯人,不知道这些规矩。看了萧家鼎一眼,萧家鼎耸耸肩,示意是这样,没有办法。长孙嫣然只好作罢。
萧家鼎道:“你有何冤屈?说罢。”
“民妇没有冤屈。”
武月娘凤目一瞪,插话道:“没有冤屈你叫什么冤?存心捣乱是不是?”
“民妇不敢!”桑莲匍匐着,重重的枷锁支撑在地上,这样脖子可以稍稍歇息一下,“民妇是为了邱笙喊冤。”
“大胆!”武月娘怒斥,“你们奸夫淫妇,不知羞耻,还要替他喊冤,若不是你们勾搭成奸,又哪里会有这一场祸事?说到底,都怪你!你不仅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