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屋的门大开着,一眼就能够望到底。
屋里有一桌一人,先前刁小四无法看见,现在可以看到了。
那是个长得像土拨鼠似的糟老头,传说中的道骨仙风童颜鹤发跟他一点儿不搭调,身上穿了件肥大的罩袍,灰仆仆的像是很长时间没洗过,以至于刁小四忍不住要捏住自己的鼻子,免得被迎面薰倒。
但说话的不是糟老头儿,而是一只威风凛凛停在他肩头上的五色鹦鹉。
“小友,请进。”等到五色鹦鹉叫唤累了,糟老头坐在桌边朝刁小四招招手。
刁小四也不客气,走进堂屋一屁股坐到糟老头身旁道:“老爷子,你这是跟我玩躲猫猫呢?”
糟老头嘿嘿一笑,上唇生着的那两簇又长又浓宛若两把黑漆漆小刷子的胡须立刻一上一下颤动起来。
“果然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心斋古井水也洗不去你的油嘴滑舌。”
“这么说,你知道我是谁?”
糟老头笑而不答,上上下下打量着刁小四,片刻后露出满意之色点点头道:“还不错。”
刁小四被他盯得心里长草身上发毛,感觉自己就像集市里待价而沽的一头牲口,禁不住问道:“我的牙口的确不错,你要不要一起看看?”
糟老头儿笑了起来,呲起两颗雪白的大门牙,说道:“我是这里的掌柜。这座客栈,如果用人间的岁月计算,我已住了两万多年。在这两万余年中,我一直渴望会有客人临门。但算上你,来的人也不过只有两位而已。”
刁小四环顾四周,好奇道:“你一个人住在这破地方,除了只笨嘴笨舌的八哥儿,什么都没有,居然没被憋死,着实厉害。”
“笨蛋,小爷是鹦鹉,你才是八哥,你妹是九哥”那只五色鹦鹉突然愤怒地张口大骂。
刁小四冲它翻了个白眼道:“那又如何,反正说到底,你就是只鸟儿。”
糟老头呵呵一笑道:“我留在这里的不过是道法身,每日喝喝茶遛遛鸟,看看花拔拔草,岁月从容从不觉得闷过。”
刁小四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其实这地方还算凑合,至少清净有野趣。只是我虽然也很喜欢当老板,但要一于就是两万多年,而且稳亏不赚坐吃山空,那简直比杀了老子还难受。”
糟老头叹了口气道:“谁说不是呢?我一直想将这家客栈盘出去,奈何无人愿意接手。上回好不容易来了位客人,结果没容我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