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是绝不可能的,真提这样的要求,属于脑袋秀逗。
你可以设想一下,若是自己是那妹子,会怎么做?
尼玛,我就是不要有缘人,也要先将这不知死活的家伙给砍了,抽魂炼魄!
正常人的反应一定是这样的。
所以宋皓才不会去作那大死。
能有现在的结果,他已经很满足。
当然,表面上,得分毫异色不露,否则,妹子看出自己的虚实,改口怎么办?
那合约自己签还是不签?
要知道现在仅仅得到的是对方的口头承诺,在契约订立以前,对方可以随时反悔的。
喜怒不形于色,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绝非小说描述那样轻松地,好在宋皓今天运气不错,演技超水平发挥,那少女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妥。
而接下来的过程,亦远比他想象的顺利许多。
怎么说呢……那步骤又与网络小说中的描述,有几分相似了。
只见少女玉手一拂,灵光闪过,眼前就多了一大堆材料。
各种各样的天材地宝,亮瞎了宋皓的钛合金狗眼。
这些东西,他一样也不曾见过。
唯有几块婴儿拳头大小,亮晶晶的石头,应该就是修仙界传闻已久的灵石了。
这东西,网络小说中,已是烂大街的事物,然而普通的凡人,在现实中哪儿有机会亲眼目睹。
比想象的还要漂亮许多,便是全世界最美丽的钻石与其相比,简直也土到掉渣的地步。
这充分反映了修仙界高大上的逼格,简直是将颜值与实用结合得俱佳的宝物。
其实别说这些宝物,让宋皓流口水,便是少女刚刚所施展的法术,亦让他生出大开眼界的感觉来了。
玉手仅仅是这么轻轻一拂,这些天材地宝就凭空出现了。
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妹子素面朝天,浑身上下,别说首饰,甚至没有一根发夹,腰间也没系有网络小说中常常描写的储物袋,那她这些宝物是从何而来?
当然,疑惑归疑惑,宋皓是不会发问的。
这时候,契约尚未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