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这一份,会有一部分漂没,就是上峰拿走了,士兵能拿到手七成,就谢天谢地了,第二个,斩首数的军功奖励,这个没有漂没,但是要拿命去拼的,第三,占了大头,是战场上的缴获。
老兵痞们常说一句话,送死你去,发财我来,所以他们最喜欢跟在先登后面进城,虽然只能喝口汤,但是没危险。
“要不到时候找一个野人小部落,砍几个脑袋藏起来,等着充军功?”
大胡子提议。
“哈哈,说不定还能弄几个女野人耍耍!”
说到这种事情,男人们都笑了起来。
队长摇了摇头,随便擦了两把身子,就走向了岸边,蓦然,一阵嗡的声音响起。
队长也是老行伍了,这声音明显是弓弦激发时的震颤声,他想都没想,直接扑向了放在岸边的弯刀和长弓。
“敌袭!”
队长大喊,这种时候,趴下看似最安全,可后续的风险就会加大,因为趴着,就会持续遭到攻击,而且说不定拿不到武器,就要面对敌人的冲锋了。
因此,不如趁着敌人还在射击,己方人员也多,搏一把。
“万一射的那个不是我,我就拿到武器了,就算逃,也比赤手空拳安全。”
队长自我暗示着。
很不幸,队长赌错了。
埋伏了这么久的野人小队,早就通过众人谈话时的态度,摸清楚谁的地位比较高了。
先杀队长,让敌人没有指挥,是连野人都知道的战术。
咻!咻!
两支箭矢从岸上的密林中射来,几乎是同一时间,钉进了他的胸膛中,随即,几十枚鹅蛋大的石弹被投石索丢了出来。
“队长!”
看到队长一个照面扑街,爬在了溪水中,从身体中流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了溪水,又顺流而下,其他斥候瞬间遍体生寒,心中涌起了一个糟糕的念头。
啪!啪!啪!
石弹攻击,有一些掉在了水里,溅起了不小的水花。
野人们偷袭完,便从藏身之处冲了出来,开始近战。
“是野人!”
大胡子双腿发力,朝着岸边狂奔,过半斥候其实看到石弹的时候,已经猜到了敌人的身份,所以初见队长死亡的紧张,又减弱了几分,毕竟野人们,还是好杀得。
只有一个老兵痞,转身就往河岸边跑。
“野人怎么会有弩弓?”
老兵痞很狡诈,而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