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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有个好创意的作家,他没有把这个创意写成书,当然也是没版权的,哪怕别人写的书用的是你的点子也是一样。甚至有人跟风,创意和大神一样一样,但情节文字全都不同,也是构不成抄袭的。
同样的,你的策划案再好,没有做成游戏,那也只是创意,同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便是一些已经做成游戏的,只要规避掉专有名词,美术设计等容易产生纠纷的部分,玩法照抄,那也同样是够不成侵权的。
比如说《英雄·联盟》火爆后,那无数个跟风的ba类游戏一样。比如说著名的《刀塔·传奇》,它就告不赢完全抄袭它玩法的《heroes·charge》,而米国的爆血公司则可以根据版权明确的美术人物设计来告赢《刀塔·传奇》一样。
像是阿宾的这份策划案,由于游戏没有做出来,里面没有独有的专利技术,所以,它里面的玩法就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它里面的那几个人物设计图,美术原画,则有明确的版权,是受法律保护。
重新做一下人物设计,地图梗概,美术原画对于李昂来讲当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只不过,他还是不愿意去剽窃,去把阿宾的的创意窃为己有。
一来,这种剽窃行为违背了李昂的良知底线。二来,阿宾是他同一个寝室的兄弟,独立游戏研究社的好友。三来,上一次阿宾那么坦诚的把策划案给自己看,自己还剽窃的话,就太说不过去了。四来,他也不缺那么些钱……
出于种种的原因,李昂还是更倾向于把策划案买下来,所以,他叫来了祁部长。
祁部长很快就到了,他三十出头,是一个白白净净,头发油量,西装修身,浑身上下散发着精英气息的人。
他走进来,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于是,李昂开口解释了起来:“是这样的,我希望你去罗山区,找一家少年游戏工作室,找他们老板阿宾,把他手里的一份游戏策划案买下来,这份游戏策划案是这样的……”
“这种策划案根本不值钱吧。”听了李昂的解释,祁部长眉头微皱:“何必买呢?”
“这个你不用管,只要把策划案买下来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