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昨晚好像做了很多事啊。”
半天,小恒才懵懵懂的道。
“何止做了很多事,简直是大展雄威了有木有。”秦守捂嘴好笑。
“对了,我好像是银尸了?”
小恒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状态的改变。
就在车子的飞驰,和小恒的自我陶醉中,我们很快抵达了机场,看着眼前人来人往,我几乎都不敢相信。
我们这就要上路了。
我摸着手机,开始犹豫,要不要最后给我叔儿打个电话,不过想想还是算了,每次几乎都是先斩后奏。
这次还是能瞒几天是几天吧。
在机场稍做了大概一个小时的休息,期间,最活跃的就是小恒了,发现这小子经过一次蜕变之后。
智力是真心没怎么见长。
花钱的速度确是更快了。
“兽哥,你看我刚买的这顶帽子好不好看,好不好看嘛,我之前喜欢那个红色的,可是老板说我长得帅,注定白色的也很适合我,我实在难以抉择,就一下买了两顶。”
小恒端着他的两顶帽子。
一副惆怅的样子。
秦守挑眉:“小子,机场的东西可是很贵的,你就不能不败家呀。”
谁知小恒一本正经的摇头,“不能,群哥还没有女朋友,没有人花他的钱,我不花,就没人花了,这样怎么刺激社会的经济发展啊?”
“……”
一顿狗扯羊皮之后。
我们正式登机了。
差不多天才黑的时候,我们方才抵达了目的地。
我原本以为,抵达后,会先安排酒店休息,毕竟我跟容麒还有小恒,不是正常的活人,但秦守叶群还有叶老爷子。
都还是需要休息的。
可没想到,这三人连着熬了一夜。
又经过一天的颠簸,居然没有半点皱眉的意思,出了机场后,就找了一辆车,最后几经转战。
带着我们,就出了市区。
我这一天的时间,几乎除了上车就是下车,两眼一抹黑,眼前的建筑也开始越来越荒凉贫瘠。
要不是容麒,一直陪在我身边,我都会以为,我是不是给拐卖了。
终于。
天又逐渐黑下来后。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间小镇上的旅店,而叶老爷子,显然跟这旅店的老板认识,经过了几番隐晦的交涉。
我们知道。
这里距离赶尸族的祖地,还有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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