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生日的时候,曾经收到过一件毛皮大衣。
衣服是由不知名的动物毛皮制成的,内里衬的动物短毛柔软而温暖,光滑得有如名贵的缎子,揉成一团抱在怀里很有踏实的感觉。那是母亲送的生日礼物,有着特别的纪念意义,美中不足的是在当时这衣服稍微长了一点,一年中难得见上两三次,送衣服的人并不清楚孩子的身高。
“呃……没关系,正在长个子的时候,再过两年……不,明年应该就不会拖地了……”风采依旧如同二十余岁少女的人母露出灿烂的笑容,伸手摸了摸只比她矮了少许的孩子的头,“小忆越来越漂亮了呢……”
自然,自然,再过两年就能穿了,这是正理……
有时候他想,或者在母亲心中,一直误以为她生的其实是个女孩子吧,小时候他被母亲抱过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当时初为人母的女子,对于枕边人的感情陡然变淡,进尔将哄哄孩子不要哭泣或者为孩子处理秽物都视若畏途,毕竟在两人心中,自己都是“那人”的儿子而已。
如同母亲当时说的,十五岁生日之后,那件大衣他便能穿在身上了。大衣依然过长,只是不再会拖到地上而已,长长的大衣裹在身上,常常会使他像只孤魅的幽灵,晚上突然从暗处冲出来恐怕还会吓到人。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穿着大衣出门,出门的理由早已忘记了,深夜的街道,穿行的车辆也几乎绝迹,路灯一排排的延伸,孤独而清冷,穿过马路的时候,他便看到了走在不远处马路中央的女孩,似乎是喝醉了酒,一路上走得踉踉跄跄的,不时的张开手臂,踢踏着转一个圈,仿佛跳舞一般,长发披散着遮住了她的脸,看不清容貌。
深夜看到一个女子在路上走,他心中有些迟疑要不要上去叫她早点回家,在这一片,这个时间段里治安并不好。不过,还未待他下决定,一辆汽车已经从道路的那头呼啸而来,少年连忙冲过去,将女孩拉开。
那女孩看来是喝了很多的酒,醉的一塌糊涂,一感觉到人抱住了自己,便蹲下大吐特吐起来,接下来少年只好送她回家,街市无人,荒芜得如同塔克拉玛干的正中央,两人在路边等了两个小时才拦到计程车,这期间少年将大衣脱了下来,裹在酒力微过,冷得瑟瑟发抖的少女身上。
后来两人成了朋友,衣服再也没拿回来过,按照少女的说法,那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很舒服,所以笑纳了。那其实也是唯一的一件礼物了。
哎,等等,等等……再也没拿回来过,那眼下到底是什么情况……
为了确定怀里温暖光滑的触感,他下意识地抱紧了一点那柔软的物体,不过在下一刻,大衣膨胀了,将他的身体挤到了一边,同时,他从疑惑中醒了过来。
光芒从侧面照射过来,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两只巨大的蓝色眼睛和一个灰黑的鼻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