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监察工作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而发展的,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市的建设事业迅猛发展,从而给城市的建设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城市容积的迅速扩大,人口的积聚增加,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困难。
而经济利益的驱动和道德品质的淡漠沦丧,使某些单位和个人淡化义务和责任,把建设、保护、维护等责任给了社会,这无疑对负担沉重的城市基础设施更是雪上加霜。乱搭乱建建筑物,乱挖乱占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妨碍交通,影响城市绿化,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吐乱扔、乱摆摊设点……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各种毁坏、破坏公用设施,破坏城市规划的现象屡有发生。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城市公用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制约经济的发展。为了尽快扭转落后面貌,给市民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许多地方的人民政斧陆续组建了城建监察队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到了2008年的现在,城管部门更是成为各级政斧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岷江县城虽然只是一个小城市,而且还是地处少数民族聚居区,却也不可能缺少这种机构的,因此这位藏民所说的这种窝囊事儿严格的说起来应该是受罚的。不过处罚的目的应是教育,但是现在看起来,处罚的目的似乎都是为了罚款了。
像没收人家的皮子这种事情,绝不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应该说是个人行为了。
一般他们欺负的对象都是比较贫苦的种菜、做手工或流浪艺人、下岗工人等,都是无权无势无钱的,没收的东西一般也不是很值钱,相比罚款,可能罚款比东西价值要大的多。再说一般都是气势汹汹强制搬上车就走,都不开扣留或没收收据的,扣了的人有的也不知去哪里找他们要东西去,有的甚至当场就把炉子摊子给你砸了的。
这样的事情,几年前江风还在石城混迹,没有发迹的时候可是见多了。而平时在网上,江风看到这样的报道就更多了。
江风在琢磨,执法混乱化、暴力化的原因,没有健全而有力的监督机构,肯定是不行的。
至于政斧方面没有一家机构能有效有力的监管到城管的执法,不然不会是当前这个局面。
现在城管办内部全是执法队,没有一个有力的内部监督机制,就拿城管办内设的“法制室”来说吧,它们应该是监管执法的机构,可现在它们只是制定了相关的执法标准,至于有没有人按标准执行却完全不理会,达到目的就行。
另外,城管办的办公室,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宣传等等工作,可就纪检和监察职能来说,形同空设置。
不过,城管的权限是太大了,涉及的管理范围那叫一个大,市容卫生、城市规划(违章建设)、道路交通(占路处罚)、工商行政(无照经营)、市政、事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