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扬华夏。
这种荣誉,不是一般人就能放弃的,更何况不久之前刚刚凭借着二百铁甲的凶猛屠戮了房县逆贼万人。
这种以少胜多的战争,更能让人热血沸腾奋不顾身。这种凭借名气与威望就能吓破敌胆的部队,更能增加荣誉感和凝聚力。
朱常渊骑马轻轻往前行走,后面的部队如同一股水流动辄相随,和去房县那次不同的是。这次的二百铁骑,从黑水变成了银流,不但全身衣甲配置明显的高了一个档次。士兵在作战时的灵活性更好,而且防御力更强,最为关键的是,有了上一次千里奔袭房县与马匹共同作战的经验,他们对于马匹的驾驭和马上作战也更加得心应手。
“驾”
银马流星,逐渐加快了速度,朝前飞驰。
于此同时,朱常渊银亮的甲衣上挂着的对讲机不停的在传递信息:敌军大部队距离襄阳还有五十里。
“四十五里。”
“四十里。”
。。。
朱常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自己从襄阳城一路出来。差不多也跑了有四十里路,如果说张献忠的大队人马距离襄阳城还有四十里的话。也就是说,马上就要接头了。
“吁”
朱常渊选择一处稍高的地势停下马来。然后向后面轻轻一抬手,不用说任何命令,后面的骑兵同时止住马匹,在小岗上一字排开。
骑兵突袭,犹如水银泻地,讲究的是以势夺人,兵家讲究兵形象水,一鼓作气的冲击,这便是骑兵的凶猛之处。
“哒哒哒哒哒。”
不多久,前方烟尘弥漫,远远望去如同山石飞滚击起的尘土一般。
张献忠的主力部队,终于是来了。
“吁”
在看到前面稍微高处一字排开的银色铁骑部队,为首的将军突然下令停住,同时心中开始打鼓,实在是因为不久前刚刚被对面高岗上的那个家伙狠狠的揍了一顿,他怕了。
孙可望。
朱常渊远远的就看见尘土中窜出来的那一骑人马,领头的正是孙可望。
“呵呵,原来是遇到老对手了。”朱常渊笑呵呵的看着面前如神龙一般见首不见尾的骑兵,然后骤然脸色一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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