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诗雅一听这话立刻紧张起来,白皙的俏脸上飞起两朵红云,结结巴巴的小声道:“真、真的、要、要这样吗?”
岳芷伊翻了个白眼,扫了正跟杭大鹏喝酒的贝一铭一眼,压低声音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今天把他灌趴下,你就给他来个霸王硬上弓,生米煮成熟饭了,就算他不娶你,也肯定亏不了你,毕竟你把第一次给他了,贝一铭这人重情义,不是那些始乱终弃的渣男。”
秋诗雅一听这话就有一种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感觉,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道:“我不敢。”
岳芷伊一瞪眼道:“不敢也得敢,难道你真想找个普通男人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在说了遇到贝一铭后,其他男人还入得了你的眼嘛?有他这个对比在,你这辈子真好不找男人了。”
岳芷伊这话说得很对,有句话叫做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仍,如果秋诗雅一直没跟贝一铭有任何交集的话,她会按照属于她的人生轨迹,找一个条件差不多的男人结婚生子,终老一生。
但偏偏她就遇到了贝一铭,巧合的是他是她的同学,这就有了相处的机会,虽然次数并不多,但贝一铭这种年少多金、帅得一塌糊涂的男人,对任何女人都是有着致命的杀伤力的,谁不想找贝一铭这种男人当男友?要钱有钱,要身份有身份,要相貌有相貌,别说秋诗雅了。换成其他女人也会动心。
秋诗雅虽然没跟贝一铭接触多久,但却早已芳心暗许,如果她最终没跟贝一铭走到一起。其他男人还真的入不了她的眼了,没办法,实在是贝一铭太过优秀,这世界上有几个男人能比得上他?不敢说没有,有也是凤毛麟角,以秋诗雅现在的条件工作,她几乎是没可能遇到这样的男人的。
秋诗雅很聪明。她明白岳芷伊的话,但她还是不敢,怯怯道:“我知道他不会娶我的。我不想给他当情人。”
自己什么条件秋诗雅很清楚,她很清楚贝一铭这样的人是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