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果真是自己家的牛,的确是朝自己家方向去的。
那被放走的牛的主人叫张义,武平县人,是个地主,那自家黄牛被放走了自然不愿意,带着四五个大汉捉许大壮去见官,武平县令脑袋都大了,这都甚么跟甚么啊,先去把那头牛找过来,然后又差人去许大壮家中找,也就找到几根牛毛,人证没有,物证也没有,这怎么搞?
武平县令脑袋都大了,那张义进言道:“这许大壮偷了吾家牛,如今却将赃物藏了起来,其定然还有同伙,严刑拷打一番,让此人认罪便是!”
正待屈打成招时,谯县县令不愿意了,汝武平县令在吾的地盘上抓走吾治下子民,吾不要面子?况且一看这个样子,汝便是想屈打成招,不成!
两边都不服,都闹起来,直闹到满宠这里。
按说是轮不到满宠管的,满宠是管刑狱的,但是没办法,满许都根本找不出第二个法家经义读的比他熟的,因此这事儿就落在他头上了。
满宠也头大,吾平日里带着人弄那些作奸犯科不老实的还行,这玩意儿,吾那懂?
但是他好歹算是这领域的权威,总得拿出一个章程来,不然岂不让人家笑话?
但是满宠实在搞不定,闻说曹昂归来,想起这位精研十年法家经义的大公子,这不在曹昂方归第二日便来求教。
曹昂沉吟半晌,这事儿确实不好办,当年他作律师的时候倒是碰到一个相似的案子,只不过标的物不是黄牛,是一只价值十来万的鸟。
汉末刑律在慢慢发展,但是在民事上还是有一种无为而治的思想,若是想发展农业、商业,把经济慢慢的搞起来,一定得提前制定法律,像这样的事,以后一定还会发生更多,不若先搞出一个判例来,免得以后再生了此事,各地官吏却是两眼一摸瞎。
“满府君,今日便将那张义、许大壮提来,吾亲自审问。”
“多谢公子!”
曹昂随满宠至官署,许都民众闻说大公子要断“黄牛案”,只要手头无要事,皆来观看。
曹昂觉得这是个普法的好时机,遂与满宠商议,大开四门,使兵丁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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